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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
不同层次的主体和法律文件具有不同的行政许可设定权(表4一1)。
1.法律的设定权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①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②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③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④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⑤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3条规定,对《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②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③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④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各类事项,法律可以设定各类行政许可。
例题: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许可的是( )。( 2009年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试题)
A.交警指挥交通
B.结婚登记
C.颁发最低生活保障费
D.颁发企业营业执照
答案:D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3条规定,对《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②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③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④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表4-1 行政许可设定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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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经常性许可 |
创设非经常性许可 |
制定具体规定 |
禁止设定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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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 |
无此情况 |
无此情况 |
中央立法无特殊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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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
√ |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决定方式设定;实施后除临时性许可外,应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或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可在上位法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但不得增设许可,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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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必须由国家统一确定资格资质的许可②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许可③限制外地生产、经营、服务、商品进入的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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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 |
√ |
无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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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地方政府规章 |
X |
上位法未创设许可的,必要时省级政府规章可以创设临时性许可;该许可实施满1年需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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