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4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考点9

发表时间:2014/4/28 10:07: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权利

1.享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权利,依法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并按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2.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实施专业培训的要求和建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并以此约束在本机构中执业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执业行为;

4.由于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或土地登记代理人的经济损失的,有权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编辑推荐

2014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考点汇总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代理实务》知识点精选汇总

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辅导资料汇总

(责任编辑:hbz)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