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3/24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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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是当今社会比较时尚的职业,是既被人们认可,又被人们忽略的群体。所谓认可是人们外出旅游导游起的作用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认为没有导游讲解,游览景点就很有所然无味之感;所谓忽略是导游的劳动被忽略,导游是真实劳动力代价和收入完全不成比例。很多人对导游产生偏见,认为导游就是拿回扣,可是深层次的原因是导游的劳动报酬基本未予客观兑现。很多旅行社不给导游发工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更难以得到落实,还有不少旅行社不仅不给导游支付带团的劳动报酬,反过来还要向导游收取一定数量的所谓“上团费”。在这种情况下,导游为了生存,不择手段拿回扣、提成,尽可能多地带团进购物点也就不难理解了。
目前在导游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是许多方面原因叠加在一起所致,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社会多方面共同努力,本文仅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希望能够对目前导游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第一,按照导游的等级,确定导游带团的劳务费用,为导游提供基本保障,使其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导游是一项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于一体的专业性很强的职业,需要导游本身较大的投入。从事导游职业,不但要经过严格的资格考试,更需要有能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能力和较好的身体素质才能胜任。因此,优秀的导游人员所付出的辛勤工作应该得到认可,其劳动也应该获得必要的报酬。
当游客遇到一位爱岗敬业、服务到位(特别是提醒安全到位)、知识面极为丰富、讲解引人入胜、导游技巧又恰到好处时就觉得此番旅游特别值,反之则令人很长时间想起来就头痛,甚至给旅游质监部门写信历数导游的不是。常言到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导游在讲解时实际上是充当了一位老师的角色,我们现在听很多稍有名气之人的讲座,收费(门票)都是几百上千元的,难道我们非常好的导游就不应该有其自身的价值吗?因此建议全社会都应认可导游的劳动,旅行社收费在导游费中要特别单列,根据导游的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等级定出全国指导价,如以 10 人团计算单位,初级导游员 200 ~ 300 元 / 天;中级导游员 400 ~ 600 元 / 天;高级导游员 800 ~ 1000 元 / 天;特级导游员 1200 ~ 1500/ 天。同时旅行社可以根据导游的实际工作技能,在同级别导游中有所差别,以此激励导游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通过固定导游服务费,为导游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既是对导游劳动的认可,也可以促使其努力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这个标准并不高,因为导游实在不易,不但要会讲解,还要会服务,还要协调各方面相关的关系,当一个好导游既很难、又很累,往往有些环节不是旅行社所能左右得了的,更不是导游所能决定的,可以,游客遇到问题,火首先发到导游身上,导游代人受过之事太多太多。
现在之所以在导游服务质量层次差异很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导游劳动报酬不是按质论价,而是按有论价,只要有导游就行,不管导游本身素质如何,也就是鱼龙混杂,往往是优质的导游反而不如新近加入行业的导游得的更实惠。从而挫伤导游的积极性。因此为导游呼吁拿到应得报酬的时候已经到来了,不正视这个问题,有意回避,那是不行的。现在政府把讨要农民工工钱都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那么关心、帮助、规范人人关心的旅游行业,导游应得的待遇也应该成为社会、政府关注的热点之一。
第二,认可导游人员的职称,鼓励更多高素质的人加入到导游的队伍中来,使导游队全得到良性发展。
在改革开放初期,接待外国游客的导游被当作外事工作者看待,其社会认可度很高,因此吸引了大批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到了导游的队伍中来,但随着我国旅游业特别是国内旅游的飞速发展,导游的工作已经慢慢为大家所熟悉,部分导游带团购物取得高额回扣和媒体针对导游的负面报道,使导游人员的社会认可度较低,一些高素质的人员不愿意从事这一职业,从而使导游队伍的整体素质下降。
导游的职称应该被社会认可,现在各行各业都有被广泛认可的职称和待遇机制,而导游却没有,就连旅游星级饭店服务人员如客房、餐厅、前厅的服务人员获得大奖赛取得名次后也能很顺利的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给其的相应待遇,而在各种技能大赛上获奖的导游人员则什么都没有,这就显失公平。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