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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师的鉴定考核方式

发表时间:2014/2/25 9:50:1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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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师的鉴定考核方式

  采用过程式模块测验与终结式综合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鉴定考核:

  A、过程式模块测验:在培训过程中考生每完成一个阶段的模块培训后,参加该阶段的模块测验(包括知识和技能两部分);该部分成绩在总成绩中占30%.模块包括基础知识、网络工具使用、网络营销及电子交易模块;

  B、终结式综合考试:完成培训课程并参加所有过程式模块测试后,学员可以申请综合性质的考试(包括知识和技能两部分);该部分成绩在总成绩中占70%.终结式综合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在每年的二、四、六、八、十、十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遇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一周)进行。电子商务员的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8:30~10:00,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10:30~12:00;助理电子商务师的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8:30~10:00,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10:30~12:30.

  (3)鉴定实施的技术方式采取全程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方式。模块测验和综合考试均在“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技术平台”(以下简称“培训鉴定技术平台”)

  上进行,其中除综合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中“商业实务”部分采用人工阅卷外,一律实行计算机自动评分。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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