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票条款,又称出票根据,只有信用证汇票,必须标有说明与某银行某日期开出的某号信用证有关的出票条款,包含三个内容:开证行完整名称、信用证号和开证日期。一般为:Drawn under (填开证行名称)、L/C No.(填信用证号)、 dated (填开证日期)。
——例如:Drawn under Bank of China,Singapore L/C No.12345 dated June 10TH,2002.
◆ 托收项下,一般只列明对价条款,内容包括发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合同号或******号。
例如:DRAWN UNDER shipment of 1 000 cartons of garments as per Contract No.1234.
2. 出票地点及出票日期。出票地点一般应是出口商所在地,出票日期一般填交单日,该日期不能早于运输单据,例如******的制单日;信用证项下的,同时不得迟于信用证或《UCP600》规定的交单限期,无论如何,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日期需用英文,不能全用阿拉伯数字。一般由议付银行议付时代填。出票地点通常已印好,为议付地点。
托收方式时,汇票出票日期可填写装运日与交单给银行日期之间的任意一天。
3、汇票号码(No.)
—— 由出票人编写,一般填写******号码。
编辑推荐:
更多>>单证员考试模拟题库
更多关注:2014单证员考试报名入口 2014年单证员考试时间 单证员考试用书
(责任编辑:z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