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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真题精选及解析32

发表时间:2013/5/15 14:38: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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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15周岁)喜好计算机。乙(16周岁)在A商场任售货员,是甲的朋友。甲欲盗窃A计算机元器件,到乙家密谋盗窃一事。乙开始不太同意,后在甲的鼓动下同意,并让甲准备充分点。次日晚上12点多,甲、乙撬开商场后,偷得价值3万余元的计算机元器件。在逃离现场时,乙为破坏现场,从柜台里拿出一个电炉插上,并在上面扔了一个纸箱子。在逃跑的路上,乙对甲说:“我把电炉插上了。”甲未吱声,事后才知道插电炉是为了放火。当夜,该商场被火烧毁。

(2007年不定项选择第79题)

5.下列关于甲的行为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与乙构成共同盗窃罪

B.不构成犯罪

C.与乙构成共同放火罪

D.与乙构成共同职务侵占罪

5.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我国《刑法》第l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由于乙实施的放火行为超过了甲、乙共同犯罪的范围,乙无须对甲的放火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乙不构成放火罪。同时,对乙的盗窃行为,由于甲不满l6周岁,对盗窃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本题中,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007年不定项选择第80题)

6.对甲应当( )。

A.追究刑事责任

B.不追究刑事责任

C.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

6.正确答案:BD

真题解析:《刑法》第l7条第4款规定:因 不满l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 收容教养。本题中,甲是15岁,属于不满l6周岁的人,对此,应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

(2007年不定项选择第81题)

7.乙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破坏电力设备罪

C.放火罪

D.职务侵占罪

7.正确答案:A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盗窃罪和放火罪的犯罪构成。乙是商场的售货员,具有一定的职务便利,但是由于乙是晚上12点钟采取撬门的方式进入,并没有利用售货员职务之便,因此其盗窃货物的行为构成的是盗窃罪而非职务侵占罪。而乙为破坏现场而实施的插上电炉子并在电炉子上放上纸箱的行为,其主观目的是为了纵火,而非要破坏电力设备,并且电炉子作为电力设备的价值有限,因此乙的这一行为应成立放火罪。这样,本题中,乙的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和放火罪。

(2007年不定项选择第82题)

8.若当时甲看到乙将电炉插上,并问乙:“干吗?”乙回答:“破坏现场呀!”甲夸道:“还是你老兄厉害。”接着两人离开现场,大火烧毁了该商场。甲的行为性质是( )。

A.与乙构成共同放火罪

B.不构成犯罪

C.与乙构成共同破坏电力设备罪

D.与乙构成共同职务侵占罪

8.正确答案:A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共同犯罪问题。由于甲、乙是共同进行盗窃,因此如果当时甲看到乙将电炉插上并知道甲的行为是为了纵火,则甲有义务阻止乙的放火行为,但甲不仅不予制止还予以精神上的支持。则甲的行为就与乙构成了共同放火,成立放火罪。

李某l999年起担任某国有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生产的压力锅供不应求,为增加产量,李某一方面向自己妻子担任厂长的某集体企业大量采购不合格的原材料;另一方面召开董事会,决定降低产品标准。结果该公司生产出大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劣质产品,销售金额达300余万元,但最后均遭退货,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01年3月,李某得知其朋友吴某从境外走私原油缺少资金,在与吴某商量后,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将公司的200万元借给吴某。吴某两个月后将款归还。在走私原油的过程中,吴某暴力抗拒缉私人员的检查,给缉私人员造成轻微伤害。

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2005年案例分析第79题)

9.李某向自己妻子担任厂长的某集体企业大量采购不合格的原材料的行为构成( )。

A.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B.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

C.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D.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9.正确答案: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根据《刑法》第l66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本题中,李某作为国有公司的董事长,故意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的商品,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李某的行为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2005年案例分析第80题)

10.该公司生产出大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劣质产品的行为构成( )。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B.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C.单位犯罪

D.自然人犯罪

10.正确答案:A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根据我国《刑法》第l40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同时,《刑法》第15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本题中,该公司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劣质产品,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同时,由于这一决定是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因此也属于单位犯罪。

(2005年案例分析第81题)

11.李某擅自将公司的200万元借给吴某的行为( )。

A.构成挪用公款罪

B.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C.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D.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1.正确答案:AB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定性。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同时构成挪用公款和其他犯罪的,应以挪用公款罪和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本题中,李某挪用公款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同时构成了挪用公款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005年案例分析第82题)

12.以下关于吴某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

C.应实行数罪并罚

D.不应实行数罪并罚

12.正确答案:AB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走私罪与妨害公务罪牵连时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吴某在走私过程中使用暴力造成缉私人员轻微伤。根据我国《刑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对吴某应当依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实际上,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其抗拒缉私与走私之间是一种手段和目的的牵连关系,属于牵连犯。在我国刑法中,对牵连犯一般采取的是从一重罪处断,但是法律规定采取数罪并罚的,则实行数罪并罚。对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牵连,法律专门规定了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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