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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解析《经济与民商》:第五章5

发表时间:2011/7/5 10:24:4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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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71~74题)

2003年10月,扬子药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公司)与其他5家国内企业共同筹建鼎立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立公司),资本总额确定为1200万元;6家发起企业认购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在发起过程中,由于扬子公司作为出资的厂房需要装修,发起人共同协商成立鼎立公司筹建处,并以筹建处的名义向中源装潢公司购买一批装饰材料。货款总价79万元。买卖双方约定。鼎立公司一经成立即向中源装潢公司付清全部货款。一周后,中源装潢公司按约将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定的仓库。后经证监会批准,扬子公司等6家发起企业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募股,但募股期届满未募集到足够资金,公司无法成立。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5.6家发起企业可以用( )作为自己对鼎立公司的出资。

A.不动产

B.工业产权

C.土地使用权

D.劳务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根据《公司法》第83条:“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据此,劳务不能用于出资,D选顼错误。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BC.

6.6家发起企业认购鼎立公司的股份总额至少要达到( )。

A.240万元

B.300万元

C.360万元

D.420刀兀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根据《公司法》第85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案中,资本总额确定为1200万元,其35%即为420万元。因此,本题应该选择D.

7.中源装潢公司的装饰材料货款应( )。

A.由扬子公司承担

B.由6家发起企业按认购股份额承担

C.由6家发起企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D.先由扬子公司承担,不足部分再由其他5家发起企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发起人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95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中源装潢公司的装饰材料货款是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应该由六家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本题应该选择C.

8.由于鼎立公司无法成立,6家发起企业对于已经向公众募集的股份,应当( )。

A.返还全部所募集的股款

B.返还所募集股款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C.承担连带责任

D.承担按份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发起人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95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本题应该选择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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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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