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定于10月19、20日进行,为检测考生在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备考中的复习效果,小编特编辑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模拟试题:《综合法律知识》练习题,让您基础更牢固,轻松备考!
(2007年单项选择第20题)
10.某国驻华使馆参赞涉嫌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应当( )。
A.移交国际刑事法院处理
B.通过联合国解决
C.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D.直接适用我国法律进行起诉、审判
10.正确答案: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享有外交特权和刑事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管辖权。我国《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本题中,根据我国签署的有关国际条约,驻华使馆参赞属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因此根据我国《刑法》第11条的规定,对其刑事责任,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006年单项选择第22题)
1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在处罚时( )。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1.正确答案:D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在我国刑法中,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很多,常见的有精神病、醉酒和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对此,需掌握这些因素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即刑法对其处罚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18、19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见,因此,对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不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不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06年单项选择第23题)
12.走私分子甲在驾驶大型货轮走私成品油的过程中,指使他人将登上货轮进行例行检查的海关缉私人员全部打落水中。对甲的行为应当( )。
A.按走私罪处罚
B.按妨害公务罪处罚
C.按走私普通货物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D.按走私成品油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12.正确答案: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走私罪的罪名和走私罪与妨害公务罪牵连时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了很多的走私罪名,有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惜植物、珍惜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但是没有走私成品油罪,走私成品油的,按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其抗拒缉私与走私之间是一种手段和目的的牵连关系,属于牵连犯。在我国刑法中,对牵连犯一般采取的是从一重罪处断,但是我国《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走私分子甲指使他人以暴力将海关缉私人员打落水中,其行为既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又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对甲应当依照走私普通货物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2006年单项选择第24题)
13.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因行贿牟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为(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13.正确答案: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追诉时效期限。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l0年;(三)法定最高刑为l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l5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注意:(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3)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条款时,应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刑法中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而“不满”不包括本数,因此对“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的追诉时效档为“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2006年单项选择第25题)
14.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因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是( )。
A.出版他人享有出版权的图书
B.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C.制作、贩卖淫秽物品
D.无证经营
14.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非法经营罪的客观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和刑法修正案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本题中,出版他人享有出版权的图书,可构成的犯罪是侵犯著作权罪。制作、贩卖淫秽物品,构成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无证经营是属于一种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才属于非法经营罪的客观行为。
(2006年单项选择第26题)
15.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按( )处罚。
A.非法购买发票罪
B.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5.正确答案: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非法购买发票与虚开、出售发票行为复合时的处理。我国《刑法》第208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见,在我国刑法中,行为人既有非法购买发票和虚开、出售发票行为的,应当按照虚开、出售发票的犯罪定罪处罚,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因此,对于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应依照我国《刑法》第205条的规定,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编辑推荐:
更多关注: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 合格标准 考试培训 考试用书 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