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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法律制度

发表时间:2014/12/11 14:01:2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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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境外投资按其形式划分,可以分为新设投资(亦称绿地投资)和并购投资两类。并购投资依标的可分为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和股权与资产结合的收购,依收购流程可分为招标收购、独家谈判收购和公开市场收购。

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我国目前对于境外投资项目实施核准制。境外投资项目主要监管机构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对应的有关地方政府部门。

1.境外投资的前期报告制度

我国对于中国企业、事业单位的境外投资实行前期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主体基本情况;项目投资背景情况;投资地点、方向、预计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工作时间计划表。

2.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度

(1)发改委对境外投资的项目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3 000万美元及以上的资源发展类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中方投资额2亿美元及以上的资源开发类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资源开发类项目以外的项目,中方投资用汇额1 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改委核准。赴台湾地区或未建交国家投资的项目,不分限额,均须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核准程序:已经核准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变更: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建设地点发生变化;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中方投资超过原核准的中方投资额 20%及以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核准条件。

(2)商务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核准权限:企业开展以下情形境外投资(“部批投资”)应当将规定的申报材料报商务部核准:在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涉及多国(地区)利益的境外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地方企业开展以下情形的境外投资(“部批投资“)应当将规定的申报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中方投资额1 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核准程序。申请材料。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制度: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可以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自有外汇资金包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等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前期费用的支付:申请汇出的前期费用一般不超过其向境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境外投资总额的15%;确因业务需要超过15%,由所在地外汇分局核准。

境外投资后续监管:

联合年检: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的,应按规定于每年4月1 日至6月15日为其境外企业参加联合年检。对年检结果按一等次、二等次、三等次进行分级。年检结果为一级的,可优先享受国家关于境外投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有关部门在其外汇、海关、税收、人员出入境等方面优先办理手续。年检结果为二级的,不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年检结果为三级的,不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并给予投资主体1年的整改期,如下年的年检结果仍为三级,则投资主体1年内不得从事新的境外投资活动。综合绩效评价:省级商务部门及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于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所属企业的境外投资,按服务贸易类、制造业类和资源开发类三个类别进行综合绩效评价。

境外投资的风险保障和优惠措施:

1.境外投资的风险保障

境外投资风险保障机制主要支持下列境外投资:能弥补国内资源相对不足的境外资源开发类;能带动国内技术、产品、设备等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境外生产型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能利用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的境外研发中心项目;能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开拓国际市场的境外企业收购和兼并项目。

2.优惠措施

境外投资风险防范:

海外投资主要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文化风险和法律风险。

政治风险包括政策变动风险、歧视性干预风险、恐怖袭击风险、国有化风险和战争动乱风险。政治风险的防范措施有:树立双赢和多赢的理念;做好投资前的铺垫;掌握跨国投资策略;遵守东道国法律和社会规范;对政治风险进行保险;利用外交部的服务;政府加强监管;利用双边和多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商业风险包括供应链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研发风险、汇率风险。文化风险包括沟通风险、管理风险、商务惯例与禁忌风险。法律风险包括交易执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交易风险)和交易完成后的法律风险(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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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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