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A。解析:《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有大型企业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
2.A。解析:企业一至三级法律顾问分别对应高级、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业总法律顾问是职位而非职称序列。
3.D。解析:企业法律风险发生后果具有可预见性,因此可防可控。
4.A。解析:其他选项中B是根据决策目标的不同,C是根据决策情况的不同,D是根据决策对象的不同所做的划分。
5.C。解析:参见《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6.B。解析:相关比例指标都应是50%以上,并且D项中净资产绝对额应为“超过5000万元”。
7.B。解析:《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董事会的决议实际上只有4名董事通过,不足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该决议无效。
8.B。解析:ACD所列情形分别属于利用身份获益、擅自处分公司财产和与公司非法竞争,都违反了忠实义务;而8属于经过法定程序后自我交易的情形,是合法例外。
9.D。解析:《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此,A和C的说法错误。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规定了四种例外情形,因此8错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D说法正确。
10.C。解析:本题中,甲乙订立了双务合同,甲负有先履行义务,乙负有后履行义务。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后履行义务人乙明确表示因濒临破产无力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甲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向乙主张违约责任。甲交付900件已经完成了合同的绝大部分履行义务,乙不能拒绝支付任何货款,乙有义务在甲履行义务的范围内支付相应货款。另外,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而非先履行抗辩权。
11.B。解析:甲公司的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所以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也就不可能因为甲公司要撤销要约而失效。6月13日,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已经属于新要约,因此甲公司关于订购红木的要约在6月13日失效,失效的原因是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12.B。解析:B项应为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13.D。解析:由于两公司没有签订任何有效的合同,所以世博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违约;另外,世博公司并不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另,在缔约过程中,双方均不能保证一定会签署合同,世博公司终止谈判并非违法行为,奥运公司应预计到中止谈判的可能风险,因此世博公司不构成侵权。
14.A。解析: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当事人在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可向第三方(而非直接向其工作人员)要求赔偿。此外,标的物所有权在代办托运的情况下,货物交承运人即为交付,所以五道口公司已经取得货物所有权。
15.A。解析:甲公司帮丙公司清偿贷款后却不积极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A说法正确。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而非一定要追加。甲公司和丙公司没有恶意串通,不能自然认定合同无效,C错误。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甲公司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发生在一年半以前,那时甲公司尚未对乙公司负债,所以不属于合同法行使撤销权的情形,D错误。
16.A。解析:《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所以本题中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17.D。解析: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
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须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方正公司的技术要达到侵犯紫光公司专利的程序,必须同时具备a、b、C、d四个必要技术特征。
18.D。解析:商标权期满后可以展期,著作权不可延期。
19.A。解析:A项不构成“非法获取商业秘密”,BCD分别属于“不正当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违反信任关系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和“第三人恶意获取和使用他人商业秘密”。
20.A。解析:分别参见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0条、11条、28条以及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5条的有关规定。其中,董事会应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21.A。解析:国家发改委接到前期报告后,会向企业发出书面确认函;只有收到确认函的企业才能进一步开展境外并购,以此防止中国企业间的恶性竞争。
22.C。解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相当于原告,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应当按照撤诉处理。
23.D。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93条、194条和《民诉意见》第220条的规定。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未于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则支付令生效,一旦债务人提出了异议,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24.B。解析:分别参见《仲裁法》第55条、42条、51条、57条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而非径行缺席判决。
25.B。解析: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当在变更决定作出或变更事项发生后15日内申请。
26.B。解析: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取回;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取决于清算组和债权人的选择;保证不属于财产担保,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保管人可行使留置权,对保管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7.D。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破产人所欠税款、应从剩余破产中清偿、不得直接扣除;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28.C。解析:在运输途中且债务人还没有支付货款的货物属于出卖人的财产,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债务人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甲公司占有的房产为委托人丙公司所有,不属于破产财产。
29.A。解析: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法律顾问每年集中学法时间应不少于40小时。
30.D。解析:参见教材对“企业法律顾问对外聘律师的管理”部分的介绍。D选项体现的是业务往来而非对外聘律师的管理。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A。解析:《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有大型企业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
2.A。解析:企业一至三级法律顾问分别对应高级、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业总法律顾问是职位而非职称序列。
3.D。解析:企业法律风险发生后果具有可预见性,因此可防可控。
4.A。解析:其他选项中B是根据决策目标的不同,C是根据决策情况的不同,D是根据决策对象的不同所做的划分。
5.C。解析:参见《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6.B。解析:相关比例指标都应是50%以上,并且D项中净资产绝对额应为“超过5000万元”。
7.B。解析:《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董事会的决议实际上只有4名董事通过,不足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该决议无效。
8.B。解析:ACD所列情形分别属于利用身份获益、擅自处分公司财产和与公司非法竞争,都违反了忠实义务;而8属于经过法定程序后自我交易的情形,是合法例外。
9.D。解析:《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此,A和C的说法错误。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规定了四种例外情形,因此8错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D说法正确。
10.C。解析:本题中,甲乙订立了双务合同,甲负有先履行义务,乙负有后履行义务。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后履行义务人乙明确表示因濒临破产无力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甲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向乙主张违约责任。甲交付900件已经完成了合同的绝大部分履行义务,乙不能拒绝支付任何货款,乙有义务在甲履行义务的范围内支付相应货款。另外,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而非先履行抗辩权。
11.B。解析:甲公司的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所以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也就不可能因为甲公司要撤销要约而失效。6月13日,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已经属于新要约,因此甲公司关于订购红木的要约在6月13日失效,失效的原因是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12.B。解析:B项应为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13.D。解析:由于两公司没有签订任何有效的合同,所以世博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违约;另外,世博公司并不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另,在缔约过程中,双方均不能保证一定会签署合同,世博公司终止谈判并非违法行为,奥运公司应预计到中止谈判的可能风险,因此世博公司不构成侵权。
14.A。解析: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当事人在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可向第三方(而非直接向其工作人员)要求赔偿。此外,标的物所有权在代办托运的情况下,货物交承运人即为交付,所以五道口公司已经取得货物所有权。
15.A。解析:甲公司帮丙公司清偿贷款后却不积极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A说法正确。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而非一定要追加。甲公司和丙公司没有恶意串通,不能自然认定合同无效,C错误。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甲公司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发生在一年半以前,那时甲公司尚未对乙公司负债,所以不属于合同法行使撤销权的情形,D错误。
16.A。解析:《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所以本题中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17.D。解析: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
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须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方正公司的技术要达到侵犯紫光公司专利的程序,必须同时具备a、b、C、d四个必要技术特征。
18.D。解析:商标权期满后可以展期,著作权不可延期。
19.A。解析:A项不构成“非法获取商业秘密”,BCD分别属于“不正当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违反信任关系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和“第三人恶意获取和使用他人商业秘密”。
20.A。解析:分别参见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0条、11条、28条以及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5条的有关规定。其中,董事会应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21.A。解析:国家发改委接到前期报告后,会向企业发出书面确认函;只有收到确认函的企业才能进一步开展境外并购,以此防止中国企业间的恶性竞争。
22.C。解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相当于原告,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应当按照撤诉处理。
23.D。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93条、194条和《民诉意见》第220条的规定。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未于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则支付令生效,一旦债务人提出了异议,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24.B。解析:分别参见《仲裁法》第55条、42条、51条、57条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而非径行缺席判决。
25.B。解析: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当在变更决定作出或变更事项发生后15日内申请。
26.B。解析: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取回;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取决于清算组和债权人的选择;保证不属于财产担保,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保管人可行使留置权,对保管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7.D。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破产人所欠税款、应从剩余破产中清偿、不得直接扣除;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28.C。解析:在运输途中且债务人还没有支付货款的货物属于出卖人的财产,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债务人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甲公司占有的房产为委托人丙公司所有,不属于破产财产。
29.A。解析: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法律顾问每年集中学法时间应不少于40小时。
30.D。解析:参见教材对“企业法律顾问对外聘律师的管理”部分的介绍。D选项体现的是业务往来而非对外聘律师的管理。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31.ABC。解析:参见教材对“企业总法律顾问职责范围”的介绍,D项应为“对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而非“直接任免”。
32.BCD。解析:企业法律顾问自愿决定是否加入律师协会,因此B错;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是自律组织,管理会员,无法律规定应接受国资委监管,因此C错;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虽是非营利的,但会费是其重要的经费来源,因此D错。
33.ACD。解析: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企业法律顾问组织制度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三项。
34.CD。解析:根据有关规定,发行人应在最近36个月内未遭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净利润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35.BD。解析:公司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0%以上的,属于特定交易事项的披露范围;上市公司发生重大诉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属于应予披露的事项。
36.AD。解析: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和时间、公司机构及其职责、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利润分配办法、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公司通知和公告办法等事项;BC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37.AC。解析:《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A正确。《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本题中给出的情况不满足法定的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条件。因此,B项错误。《公司法》第72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因此,C项正确。《公司法》第92条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因此,D项错误。
38.BD。解析:《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 13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拒绝提起诉讼、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ABCD。解析: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留置权存在于双务合同中,本案属于两个合同关系,因此ABC都不符合本案条件。抵销权必须是同种债务,而本案中两个债务的标的物不同。
40.BC。解析: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1;2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并不当然免除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41.BCD。解析: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包括:(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2.BCD。解析:参见教材对“合同授权委托制度”的介绍,四个选项都正确。
43.BCD。解析:参见教材对“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论述,四个选项都正确。
44.BCD。解析:A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B属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C属于“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二者的结合做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D属于“依靠通过违法手段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45.AB。解析:改进专利适用强制许可,同时,改进专利的前一申请人在后一申请人要求了强制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强制许可,故AB项正确。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也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并且应当给付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46.BC。解析:新修订的《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AD项未构成对该专利权的侵犯。
47.ABD。解析:境内投资者如果需要从境内汇出外汇支付买价,如果不能取得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核准,就不能得到国家外管局的外}[汇出许可。
48.ABC。解析:D项应为具有相应的:‘投资实力”。
49.AB。解析:《华盛顿公约》是有关国家和国民之间投资争议解决的国际公约,《汉城公约》是有关国际投资多边担保(政治风险)的国际公约。
50.AB。解析:分别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01条、204条、266条和215条规定。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不必然终结执行程序,只有当双方当事人按照和解协议完全履行完毕了,才终结执行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不因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
51.ACD。解析:分别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9条、239条、247条、147条和《民诉意见》第310条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52.ABD。解析:分别参见《仲裁法》第49条、51条、53条和第57条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53.AD。解析:A属于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D属于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另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不动产纠纷可以仲裁。
54.ABD。解析:C中“批准实施企业规章制度”不是企业法律机构的职权和任务。
55.ABD。解析:C中名称预核准的保留期为6个月而非1年。
56.ABC。解析:A项中,管理人不如实报告债务人财产接管情况,并拒绝回答部分债权人询问的行为,属于“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以此申请更换管理人。B项中,管理人将债务人的一处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未报告债权人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债权人可申请更换管理人。C项中,管理人怠于行使追回逃废债务的法定职权,当被撤换。律师事务所可以担任破产企业的管理人,并单独计收代理费的行为是合法的。
57.ABD。解析: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破产清算应该由企业法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不能自行决议、自行清算。
58.ABC。解析:破产人所欠职工(包括临时工)的工资、保险和补偿金等因作为第一顺位清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工程欠款可以在破产清算程序开始前受偿;延期交房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属于违约而产生的债权,按照普通破产债权清偿;该公司员工向公司的投资款属于对公司的出资,不是破产债权。
59.AD。解析:合伙协议早于营业执照签发日生效;登记主管部门的核准期限是30天。
60.ABD。解析:参见教材对“企业管理外聘律师应坚持的原则”的论述。
三、案例分析题(共25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61.ABD。解析: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此需以自己名义起诉;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债权人代位权在内容上是为了保全债权,只有债务人对债权人构成履行迟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东城法院)管辖。
62.B。解析: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有独立的请求权,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仅与他人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63.ABCD。解析: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64.B。解析: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中止代位权诉讼。
65.D。解析: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在同等数额内,其对于债务人的债务清结完毕。
66.C。解析:《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因此,C项正确。
67.D。解析:《专利法》第69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68.C。解析:甲公司从2010年5月7日起取得专利权。丁公司在甲公司专利申请日后才做利用该技术的准备,因此不受《专利法》第69条的豁免;从甲公司取得专利权后,继续利用该技术的活动构成侵权。
69.AD。解析:《专利法》第66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根据该法第67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甲公司可以在起诉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70.C。解析:《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71.B。解析:地质和技术资料一般都属于油气企业的核心保密信息,在披露之前,必然会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
72.ABC。解析:D选项属于资产收购方式的优势。
73.AC。解析:AC都属于控制权改变后,触发他方优先权或丧失重要许可和核心资源的情形,足以影响并购交易的可行性;BD属于一般商业或投资风险,可以通过降低收购价格等方式规避风险。
74.ABCD。解析:四个选项分别属于交易结构设计中需考虑的税务筹划、投资统筹管理、外汇管制等方面的因素,将对交易结构的选择产生重大影响。
75.ABCD。解析:都属于应在交割前取得的公司内部或相关国家主管部门的审批,缺乏这些审批,交易可能会被宣告无效。
76.B。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B区法院作为被告虎跃公司住所地法院、C区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协议管辖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否则无效。
77.A。解析: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丙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也不能成为案件的当事人。
78.CD。解析: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为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79.AD。解析: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审理终结;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书。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80.ACD。解析:案外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81.C。解析:委托代理人是仲裁法规定的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约定排除。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不能通过约定排除。
82.A。解析:仲裁庭是基于当事人的仲裁协议而获得对案件的管辖权的,因此仲裁程序中不存在第三人。皮革公司不能作为当事人参加仲裁。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因此皮革公司也不能作为鉴定人参加仲裁。
83.A。解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申请仲裁不是恢复原仲裁程序,而是启动新的仲裁。
84.AD。解析:参见《仲裁法》第58条和第213条的规定。
85.D。解析:《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本案中月色公司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由于已经开始仲裁,所以仲裁庭应当继续审理。并且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以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所以本题应当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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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