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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刑事诉讼法
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介绍刑事诉讼法的内容,目的在于考察考生对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内容的掌握和理解,注意刑事诉讼法法律条文的记忆准确,案例分析题易与结合第五章刑法实体内容的考察。在近几年考试中分值在18分左右,各种题型都曾出现。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概述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1:注意逮捕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但是逮捕的批准权属于人民检察院。
2、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的侦查权。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例题: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回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位同学中理解正确的是?( )
A、甲同学认为是指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
B、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C、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和命令
答案:CD
解析: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所谓法院独立,是指法院作为审判权的主体独立,而不是某个审判员或合议庭独立;正确答案是CD。
三、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提示:《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提示: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提示:《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提示:刑事诉讼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死亡"只管后果,不管原因。我国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如果单位破产或注销了,只要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还在,照常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死亡,则刑事诉讼程序结束。
例题1:D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件中,发现某甲的犯罪已过追溯时效期限,对此应当做出何种处理?( )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
C、终止审理
D、宣告无罪
答案:A
解析: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已过追溯时效期限,应当撤销案件。
例题2: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一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裁定撤销案件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裁定终止审理
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答案:C
解析:法院开庭前的审查是程序性审查,不做实体性审查,张某在开庭前死亡,法庭审理未开始,尚未认定其有罪或无罪,故选C。
四、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一、刑事诉讼中的国家专门机关
(一)公安机关
1、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在中央一级,国务院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设公安厅(局);在地区、自治州和省辖市设公安处(局);在县、县级市、自治县设公安局;在直辖市和中等城市的市辖区设公安分局。公安机关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2、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是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是主要的专门侦查机关;其他侦查机关,主要指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
提示:公安机关还是刑罚执行机关之一,担负着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执行、监督和考察职责。10
(二)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上下级人民检察院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
2、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支持下讨论决定重大刑事案件。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检察委员会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10
3、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主要有批准逮捕权、对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权、提起公诉权和诉讼监督权;人民检察院既是国家的国家惟一的公诉机关。
(三)人民法院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构成。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
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人民法院。
2、专门人民法院。我国目前建立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海事法院。其中海事法院没有刑事案件审判权。
例题:我国受理刑事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有( )。
A、军事法院
B、铁路运输法院
C、海事法院
D、森林法院
答案:AB
二、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诉讼参与人一般可分为两大类:
(一)当事人,主要包括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1、辩护人
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其中,在审判阶段可以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只能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2、证人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是指在诉讼外了解案件情况以外的人。证人具有以下特点:
(1)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2)证人必须是在诉讼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3)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4)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
提示: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1)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具有证人资格;(2)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能力。
3、鉴定人
鉴定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能够对案件中的某种专门性问题做出科学的分析判断,并得出鉴定结论;
(2)受到国家专门机关的指派或聘请;
(3)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能够公正无私地进行答定。
例题1: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包括( )。(2010年)
A、被害人
B、自诉人
C、证人
D、检察人员
答案:AB C
解析:在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当事人;一类是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辩护人、证人和鉴定人。
例题2:某公安机关的法医王某,一天在下班途中亲眼目睹了李某故意伤害案的经过,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王某既不能做鉴定人,又不能作证人
B、王某既可以做鉴定人,又可以做作证人
C、王某应当作证人但不能做鉴定人
D、王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答案:CD
解析:当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身份发生竞合时,证人身份优先,所以本题答案是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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