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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企业法律实务》教材解读与例题解析七(10)

发表时间:2012/9/6 10:16:1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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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公示催告程序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公示催告案件的受理

人民法院还应当在受理案件的3日内,发出公示催告的公告,公告期不少于60日。人民法院发出公示催告公告的目的在于催促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

三、除权判决

(一)除权判决的做出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申请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做出除权判决;除权判决不是人民法院依据公示催告的情况主动做出的,而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的。

提示: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审判组织

公示催告程序分为审理阶段与除权判决的做出阶段,在审理阶段中,由审判员独任进行,但是在除权判决的做出阶段,则需要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例题·单选题】环球公司因遗失一张银行汇票,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发出公示催告公告。在公告期内没有人申报权利,公告期满后,环球公司申请区人民法院作除权判决。判决作出前,天意公司持同一银行汇票向区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此时,区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2008年)

A.裁定驳回天意公司的申报权利,因为其未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

B.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C.依据环球公司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因为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

D.裁定驳回环球公司除权判决的申请

[答疑编号41007060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根据该题情况,法院应该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例题·单选题】甲的汇票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甲申请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后乙主张对该票据享有票据权利,只是因为客观原因而没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乙可以采取哪种法律对策?( )

A.申请法院撤销该除权判决

B.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申请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再审

D.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答疑编号41007060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票据的利害关系人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此,本题B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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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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