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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企业法律实务》

发表时间:2014/8/27 13:52:5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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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甲、乙、丙同在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甲、乙是董事,丙是总经理但不是董事,甲因病不能参加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书面委托乙代为行使表决权

B.甲可以书面委托丙代为行使表决权

C.被委托人可以行使甲作为董事的所有权利

D.被委托人只能行使授权范同内的权利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董事职责的履行。《公司法》第113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因此,正确答案是AD。

42.甲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股东大会作出的下列决定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为其投资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发行公司债券

D.减少注册资本500万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股东大会的职权。《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178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第81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因此,正确答案是BCD。

4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代办托运方式送货,但未约定交货地点,根据我国法律,不属于合同履行地的是( )。

A.货物实际送达地

B.货物发运地

C.合同签订地

D.提货地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履行地点的确定。根据《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44.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达成买卖合同,双方均未加盖公章或签字,不久甲公司交货,乙公司收货后付款。一星期后,乙公司在使用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诉至法院,根据合同法,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合同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合同无效,但已履行部分双方不再返还

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相互返还

D.合同已成立,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45.甲公司与乙公司欲解除双方的买卖钢材的合同。关于该合同协议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B.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C.解除合同的协议不必符合合同的一般要件

D.合同一方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生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协议解除。根据《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46.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仓储合同中订立的下列免责条款,属于无效的是( )。

A.因故意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

B.因一般过失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

C.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

D.因一般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48.实用新型是指对( )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A.产品的形状

B.产品的构造

C.产品形状与构造的结合

D.产品的图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实用新型的概念。根据《专利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49.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 )。

A.盗窃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B.以利诱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C.诋毁他人的商业秘密

D.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50.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不是法人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不设董事会

C.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总经理应由中国公民担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中外合营企业的主要规定。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中外合作企业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形式;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或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合作企业设总经理1人,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51.甲、乙两工厂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工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乙工厂遂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并组成了合议制仲裁庭,但仲裁庭在评议本案时,无法形成多数人意见,下列处理办法中错误的是( )。

A.重组仲裁庭评议

B.裁决应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C.裁决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D.裁决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第53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52.华坤公司与大河公司签订木制家具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后,因家具质量问题,。华坤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大河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大河公司认为家具质量问题是绿林公司供应的木材质量缺陷所致,申请法院通知绿林公司参加诉讼。关于绿林公司诉讼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绿林公司与大河公司之间有协议管辖的约定,则不能将绿林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如果绿林公司提供木材时,大河公司经过验收认可木材的质量,则不能将绿林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绿林公司与大河公司约定有质量异议期,而大河公司提出木材质量缺陷时已超过异议期,则不能将绿林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如果大河公司生产家具的木材是绿林公司提供的,绿林公司必须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6条,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因此,正确答案是BCD。

53.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进行诉讼。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甲公司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进行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关于甲公司撤回上诉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只能在二审法院第一次开庭前申请撤回上诉

B.如果法院发现一审判决确有错误,应当裁定不准许甲公司撤回上诉

C.如果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二审程序即告终结,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D.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后,如果甲公司反悔,且未过上诉期间,仍可以提起上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90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因此,正确答案是BC。

54.福兴公司诉至区法院,请求责令锦芳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80万元,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福兴公司胜诉。锦芳公司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增加诉讼请求:福兴公司应赔偿因货物质量问题给其造成的损失60万元。对锦芳公司的这一请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不予受理锦芳公司的这一请求,因为锦芳公司在一审中未提出

B.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告知锦芳公司另行起诉

D.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后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55.甲公司代位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对甲公司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该异议成立。此时,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B.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裁定不予受理甲公司的起诉

D.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院对起诉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56.根据我国仲裁法,仲裁庭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裁决。关于仲裁裁决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调解结果制作裁决书

B.仲裁庭裁决纠纷时,若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C.仲裁裁决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D.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57.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在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中,可以承担的任务主要有( )。

A.作为企业规章制度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企业规章制度

B.组织研究制定企业规章制度体系、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C.起草或参与起草、审核规章制度草案

D.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并处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企业法律顾问在规章制度制定工作中的作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在规章制度制定工作中可以承担的任务主要有:作为企业规章制度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企业的规章制度,协助顶层设计和具体安排;组织制定规章制度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或参与起草规章制度草案;审核规章制度;就规章制度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同意见进行分析论证;承担规章制度征求意见,提交会议讨论,登记编号,印制、下发过程中的具体工作;组织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宣传、解释工作,跟踪执行情况,收集执行中的问题,适时提出修改补充完善的意见;组织规章制度定期清理编制工作,确保企业规章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因此,正确答案是AC。

58.在北京市注册的蓝天公司拟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申请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蓝天公司应自设立分公司的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B.如蓝天公司所设分公司须经批准,应当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申请登记

C.蓝天公司应向当地相应工商局申请分公司登记

D.蓝天公司应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局办理备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分公司的登记。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因此,正确答案是AC。

59.“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国推行了“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法律六进”活动的内容包括( )等。

A.进乡村

B.进城市

C.进企业

D.进单位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五五”普法工作成果。“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国推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努力提高机关干部、乡村群众、学校学生、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结合自身的工作开展学法用法,增加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60.管理外聘律师的原则有( )。

A.坚持内外一致的原则

B.在分工上各有侧重的原则

C.全局与局部兼顾的原则

D.责任明确的原则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管理外聘律师的原则。分别是:坚持内外有别原则;全局与局部兼顾的原则;在分工上各有侧重的原则;责任明确的原则。因此,正确答案是BCD

(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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