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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法律实务真题精选及解析(38)

发表时间:2013/2/1 11:57: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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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备考已经拉开帷幕,为检测考生在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备考中的复习效果,小编特编辑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模拟试题:《企业法律实务》练习题,让您基础更牢固,轻松备考!

(2006年多项选择第51题)

19.2002年4月,某县人民法院对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乙公司败诉。在判决向双方送达后的第二天,县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有错误,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立即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

B.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上诉的,由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C.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二审人民法院

D.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人民法院即将案卷材料报送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不作任何意见表示

正确答案:B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院自身发现一审判决错误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民诉意见》第163条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正确答案是BC。

(2006年多项选择第52题)

20.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 )。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

B.丙公司与丁公司因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始审理该案

C.A公司欠B公司2万元货款被起诉至人民法院,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正确答案:ABD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以上法院审理的一审件、二审案件、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已经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再审案件、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正确答案是ABD。

(2006年多项选择第53题)

21.乙公司拖欠甲公司货款6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成立。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公司清偿债务,督促程序自行终结

B.乙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C.乙公司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2个月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乙公司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已经偿还,则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响

正确答案:AD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支付令的效力。根据我国《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第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正确答案是AD。

(2006年多项选择第54题)

22.某区人民法院对华洋公司与海天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海天公司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两年后,市检察院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于是决定提出抗诉。市检察院( )提出抗诉。

A.可以在两年后

B.应向某区人民法院

C.应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D.应提请省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D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的考点是抗诉的时限和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控诉没有时间限制。正确答案是AD。

(2006年多项选择第55题)

23.甲、乙公司为天宏公司的分公司,丙公司是天宏公司和大田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甲公司在某一执行案件中成为被执行人,但甲公司已不能清偿债务,执行法院的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直接裁定追加天宏公司为被执行人

B.发现天宏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裁定追加乙公司为被执行人

C.发现天宏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裁定追加丙公司为被执行人

D.裁定追加天宏公司为被执行人并可将天宏公司在丙公司中的股权予以冻结

正确答案:ABD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被执行人的范围。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5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2005年多项选择第48题)

24.个体工商户马某挂靠甲公司并以甲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2004年10月,马某参加滨海市经贸委组织的贸易洽谈会,因其未带甲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便借用乙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丙电扇厂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台电扇的购销合同。此后,马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向丙电扇厂电汇了l万元定金。丙电扇厂如期交货。后马某未付丙电扇厂剩余货款。根据上述情况,丙电扇广应该起诉的被告是( )。

A.乙公司

B.滨海市经贸委

C.马某

D.甲公司

正确答案:ACD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共同被告。根据我国《民诉意见》第41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正确答案是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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