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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走私罪

发表时间:2015/1/6 10:30: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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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罪

走私罪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注意两点:

(1)罪与非罪的界限。偷逃应交税额5万元以上构成本罪。

提示:与其它走私罪的关系。如果符合特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如果是特别规定以外的,按本罪论处。

(2)未经海关许可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 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构成犯罪的,依本罪定罪处罚。(新增)

2、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单位可以构成犯罪。

3、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4、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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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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