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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民商法》教材解读与例题解析五(7)

发表时间:2012/9/12 14:45:4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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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考生更好的复习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课程,小编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民商法讲义,希望帮助您更好的准备考试!

 第七节  货物运输合同

一、概念和特征

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将货物安全、及时、完整运到目的地,交付给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的合同。

二、特殊规则

1、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达到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2、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托运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4、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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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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