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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科目综合法律知识试题1

发表时间:2012/4/19 11:38: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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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试题帮助您更好的准备考试!

 1、"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是我国刑法( )基本原则的表述。

A、公平、公正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刑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罪刑相适应原则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刑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

2、下列陈述中哪一个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

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B、情节相当严重性

C、刑事违法性

D、应当受刑法处罚性

答案:B

解析:犯罪概念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本质特征,三个基本特征是辩证的统一,缺一不可,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3、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客观外在表现。下列表述不属于犯罪客体方面要件是:( )。

A、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B、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的因果

C、行为对象、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

D、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

答案:D

解析:犯罪客体方面要件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的因果、行为对象、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等。犯罪主观要件包括犯罪的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注意两者的区别。

4、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

解析: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

5、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橇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

A、故意伤害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不适时

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甲为保护自己的住宅而设置防卫装置,对不法侵害人乙正在进行的盗窃行为进行了制止,造成乙轻伤,甲的这种行为既不是防卫不适时(假想方位,事后防卫),又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成立防卫过当,因此,应为正当防卫,B项应入选。而且,正当防卫(未过当)是一种合法行为,不成立侵权。

6、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 )。

A、犯罪既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概念、涵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7、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 )

A、属于****预备

B、属于****未遂

C、属于****中止

D、不构成****罪

答案:B

解析:甲以****妇女的故意对乙实施暴力,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构成未遂。由于****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女子,误将男子当作女子实施奸淫的,无法侵犯刑法所保护的女子的性自由,只能成立****罪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8、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

解析: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9、共同犯罪是指( )

A、两个自然人犯罪

B、两个共同故意犯罪

C、两个以上共同犯罪

D、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答案:D

解析:本题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2人(包括单位犯罪主体)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10、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答案:A

解析:A选项正确:根据最高院1998年第8号司法解释,亲友送犯罪人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B选项错误:共同犯罪人成立自首,必须如实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C选项错误:甲揭发乙的共同犯罪以外的诈骗罪,属于立功。D选项错误:成立自首,必须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逃避司法追究的不能构成自首

11、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B、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C、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D、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所以A项正确。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由于刑法中各种减轻、免除处罚规定的存在,数罪并罚和故意杀人罪最后的宣告刑都有可能为3年以下,所以两者都有能够适用缓刑的可能,CD均正确。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可适用缓刑,所以B项错误。本题应当选B.

12、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5年

B、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

C、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

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答案:D

解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本条的解读应当分两部分,一是对累犯不得假释;二是因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所以D项正确。

13、依照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 )核准。

A、最高人民检察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依照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4、对下列哪一情形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

A、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

B、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的

C、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帐号、发票、证明的

D、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

答案:A

解析: 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刑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A项情形应当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所以本题中BCD项都是错误的。

15、甲、乙二人出资10万元,同时通过购买并使用伪造的商业零售发票,虚填商品实物价值人民币50万元,骗取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以60万元注册资本取得"XX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后甲、乙又合谋将上述10万元资本金转移用于注册另一公司。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

A、虚报注册资本罪

B、虚假出资

C、虚报注册资本罪与抽逃出资罪

D、虚假出资罪与抽逃出资罪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虚报注册资本罪与抽逃出资罪认定。犯罪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以取得公司登记,符合《刑法》第158条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成立公司后又抽逃出资的,符合《刑法》第159条所规定的抽逃出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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