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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真题及答案

发表时间:2012/5/30 9:57: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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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考生更好的复习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课程,小编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希望帮助您更好的准备考试!

 第一、二页单选题   第三页多选题   第四页案例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法律( )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作用。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预测作用

D.教育作用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包括法律调整的影响和法的思想影响。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法律的规范作用和法律的社会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对主体的意志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对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的作用。其中,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法律通过评价作用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选择,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正确答案是B.

2.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裁决。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D.国务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的效力位阶;法的效力的裁决。《立法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正确答案是B.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案,要由( )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案的通过。通过法律案,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表决来决定法律草案能否成为正式法律的活动。这是立法程序的第二阶段,也是立法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它决定着一部法律草案能否最终成为正式法律。根据《立法法》第22条和第40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案,是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正确答案是B.

4.关于法规汇编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法规汇编具有系统性

B.法规汇编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C.法规汇编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民间的

D.法规汇编可以创造新法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规汇编。法规汇编属于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方式之一,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将规范性文件依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做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其特点:一是具有系统性,即根据不同的目的,可以按照时间顺序、部门法分类或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等标准,将规范性文件汇编成一定的系统。二是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因此不属于法的创制活动。三是法规汇编既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非官方的。所以D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答案是D.

5.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部分或全部免除法律责任属于( )。

A.不诉免责

C.补救免责

B.时效免责

D.议定免责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即通常所说的免责。免责以存在法律责任为前提,是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且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是由于某些法律的规定,违法者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法律责任。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实践中,免责的条件和情况主要有时效免责、不诉免责、自首和立功免责、补救免责或议定免责。其中,议定免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法律责任。这种免责仅适用于民事活动中。正确答案是D.

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体现了( )原则。

A.人民主权

B.法治

C.保护人权

D.权力分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通过确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主人翁地位;通过确认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人民当家做主奠定了经济基础;通过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为人民当家做主提供组织保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还确认广大人民通过其他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其他社会事务的权利,把人民当家做主贯彻到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正确答案是A.

7.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 )。

A.所有权

B.支配权

C.处分权

D.继承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私有财产权是指公民有通过合法劳动和其他方式取得和占有属于自己的财产的权利。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遗嘱,承受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答案是D.

8.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

A.主任

B.副主任

C.主任和副主任

D.主任或副主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宪法》第113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正确答案是D.

9.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既可属于国家所有,也可属于集体所有的是( )。

A.森林

B.水流

C.矿藏

D.自留地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宪法》第8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第l0条规定:城市的上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正确答案是D.

1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实行( )。

A.集体领导制

B.垂直领导制

C.双重领导制

D.领导负责制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我国检察机关在组织系统方面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又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l32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正确答案是B.

11.A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地方性法规《A市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该办法可以设定除( )以外的行政处罚。

A.罚款

B.责令停业

C.暂扣企业营业执照

D.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是国家立法机关及某些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行政处罚的行为规则,赋予行政机关处罚职权的立法活动。《行政处罚法》第11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正确答案是D.

12.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 )起计算。

A.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之日

B.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发生之日

C.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益被侵害之日

D.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发生,且赔偿请求人知道前者应当知道自身权益被侵害之日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国家赔偿法关于时效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正确答案是A.

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人民法院( )的裁定提起上诉。

A.中止诉讼

B.中止执行

C.财产保全

D.不予受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允许上诉的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3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驳回起诉;(3)管辖异议;(4)终结诉讼;(5)中止诉讼;(6)移送或者指定管辖;(7)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8)财产保全;(9)先予执行;(10)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11)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12)中止或者终结执行;(13)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14)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15)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第(1)、(2)、(3)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正确答案是D.

14.下列行为,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是( )。

A.未经许可,在其制造的产品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B.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C.变造他人的专利申请文件

D.制造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假冒专利罪的客观行为。《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0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16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们专利号的;(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们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们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的;(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本题中,选项A、B、C中的内容都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只有选项D的内容不是。正确答案是D.

15.警察甲与警察乙开玩笑,随手拿起执勤枪向乙瞄准、开枪,同时戏称"我一枪打死你",不料枪中有子弹,乙被当场打死。甲的行为属于( )。

A.意外事件

B.故意犯罪

C.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D.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故意与过失的区别。《刑法》第l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第l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一般认为,区别故意与过失主要看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的不同。主观上对危害结果有认识,并且意志上是一种希望或者放任心态的,是故意犯罪;主观上对危害结果有认识,但意志上过于自信地认为危害结果不会发生而构成犯罪的,是过于自信过失犯罪;主观上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认识到危害结果会发生以致危害结果发生而构成犯罪的,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本题中,警察甲主观上不希望打死警察乙,从意志因素上看,甲对乙的死亡结果是不希望的,只是由于甲的疏忽大意,没有检查执勤枪中是否有子弹,结果导致了乙的死亡。甲对乙的死亡结果有认识能力而因疏忽大意没有认识到,其主观上是一种疏忽大意的心态,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正确答案是D.

16.甲因私仇蓄意杀害乙。某天,在乙回家途中甲向其开枪射击,但未击中。这时枪里尚有子弹,但甲怕罪行暴露受到惩罚,遂放弃开枪射击。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一般违法行为

D.以为事件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放弃可重复进行的犯罪行为的刑法性质问题。《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在放弃可重复进行的犯罪行为中,行为人第一次犯罪行为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这似乎符合犯罪未遂的规定。但是,如果从行为人的行为整体上看,在可以重复进行犯罪行为中,第一次犯罪行为或者第一枪只是整个行为的一部分,行为人在可以重复进行犯罪行为时,自动放弃犯罪,可视为对整个犯罪行为的放弃。因此本题中,甲在可以重复开枪的情况下,因害怕罪行暴露而放弃,应成立犯罪中止。正确答案是B.

17.属于任何犯罪构成必不可少的要件的是( )。

A.犯罪目的

B.犯罪对象

C.危害行为

D.犯罪时间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刑法理论一般认为,每种犯罪都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又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对象、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犯罪主观方面的要件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中,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属于必不可少的,犯罪对象、犯罪时间、地点、方法等属于选择要件,不是每个犯罪都需要。在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是必备要件,犯罪目的则属于选择要件,只有部分犯罪要求有犯罪目的。因此,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危害行为是必备要件,属于任何犯罪构成必不可少的要件。正确答案是C.

18.甲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不久,司法机关查明甲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盗窃价值约6000余元的财物。对甲应当( )。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与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并罚

D.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缓刑的撤销。《刑法》第77条第l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因此,只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又犯新罪,无论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发现还是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都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予以并罚。本题中,甲的盗窃罪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实施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也应当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并罚。正确答案是C.

19.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可以( )撤回抗诉。

A.向同级人民法院

B.向下级人民法院

C.建议下级人民检察院

D.责令下级人民检察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撤回抗诉程序。《刑事诉讼法》第l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可见,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正确答案是A。

20.某国驻华使馆参赞涉嫌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应当( )。

A.移交国际刑事法院处理

B.通过联合国解决

C.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D.直接适用我国法律进行起诉、审判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享有外交特权和刑事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管辖权。《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本题中,根据我国签署的有关国际条约,驻华使馆参赞属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因此,对其刑事责任,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正确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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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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