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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模拟试题二9

发表时间:2013/5/21 14:00:3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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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甲乙为仇敌。某日甲教唆丙、丁去教训一下乙。丙、丁便各自拿了木棒一起去教训乙,乙被打倒在地。正在这时,丁的好友戊刚从工地回来,看到此情此景,便将自己手中的铁锨递给了丙,丙接过后继续打乙,戊站在旁边观看。后乙住院治疗了一个月。

81.关于丙丁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B.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C.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D.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82.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没有实施侵害行为,不承担责任

B.甲没有实施侵害行为,但可以承担一定的公平责任

C.甲构成教唆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部分补偿责任

D.甲构成教唆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与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83.假如丙、丁二人都是年仅13岁的少年,则侵权责任应如何承担()。

A.甲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甲没有直接打伤乙,故不承担责任

C.丙、丁的监护人不承担责任

D.丙、丁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84.关于戊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构成违法行为

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D.构成帮助的共同侵权行为

85.下列乙所受的损失中,依法不能够得到赔偿的有()。

A.医疗费

B.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C.护理费

D.因住院导致违约而承担的违约金

(四)

11月份甲公司欲卖一批货物给乙公司,开始了磋商。双方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11月25日订立了合同书,约定12月15日交货。

86.假如双方通过传真和电话协商达成了所有的条款,但没有订立合同书,则()。

A.既然已经具备了合同所有必要条款,则合同自动成立

B.因为还没有订立合同确认书,合同不成立

C.如果甲公司履行了约定的主要义务,乙公司接受的,则合同成立

D.即使甲公司履行了约定的主要义务,乙公司接受了,但合同仍然因欠缺要件而不成立

87.假如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的是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在合同中没有相关知识产权的约定,则()。

A.应认为甲公司没有将知识产权所有权转让给乙公司

B.应认为乙公司受让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C.应认为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所有该知识产权

D.应认为甲公司默认许可乙公司利用该知识产权

88.下列关于货物风险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约定甲公司送货的,甲公司司机在运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货物毁损。货物毁损的风险由甲公司承担

B.双方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但乙公司尚未前去领取的。货物损毁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

C.甲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置于交付地点,乙公司违反规定没有收取的。货物损毁的风险由甲公司承担

D.甲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运至交付地点,乙公司以货物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收取的。货物损毁的风险由甲公司承担

89.假如乙公司欲从甲公司购买货物是圣诞节饰品。但甲公司违约一直到12月25日还没有交货,则()。

A.乙公司无权单方解除合同,只能催告甲公司履行

B.乙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要求甲公司赔偿其所受的损害

C.乙公司无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公司有权单独解除合同,并且要求甲公司赔偿如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

90.如果甲公司迟延交货期间,所在市发生了百年不遇的地震,导致货物毁损而交付不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B.甲公司不能免责,但是可以减轻责任

C.甲公司不能因此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D.甲公司与乙公司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

81.AD。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选A。第10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故选D。

82.D。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选D。

83.AD。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选AD。

84.BD。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选BD。

85.D。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故选ABC都可以得到赔偿。乙的违约金不应该得到赔偿,是因为该违约金属于纯经济损失,我国法律一般不支持对纯经济损失的赔偿,因为这超出了一般人的预见范围,可能造成对侵害人的不公平。

86. BC

87 A

88.AB

89.BD

9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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