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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多项选择第61题)
6.下列关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B.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75%
C.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D.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正确答案:ACD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07年多项选择第62题)
7.属于信托绝对无效情形的有( )。
A.信托资产不能确定
B.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C.受益人不能确定
D.专以讨债为目的设立的信托
正确答案:ACD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信托绝对无效的法定事由。根据《信托法》第1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2条规定,“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选项B属于信托相对无效情形。
(2007年多项选择第63题)
8.下列关于票据伪造的表述错误的有( )。
A.伪造人只负票据责任,不负其他责任
B.被伪造人应当负票据责任
C.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但应当负民事责任
D.被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但应当负其他责任
正确答案:ABD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票据伪造的法律后果。对于票据伪造,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但要负民事上的侵权责任和刑事上的伪造票证的责任;被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也不负其他责任,但是票据伪造并不影响真正签章人票据责任的承担。
(2007年多项选择第64题)
9.保险责任开始后,不得被解除的保险合同有( )。
A.信用保险合同
B.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C.人身保险合同
D.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
正确答案:BD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保险法》第35条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2007年多项选择第65题)
10.证券交易过程中,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有( )。
A.挪用客户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B.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C.以自已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D.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正确答案:ABD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证券交易中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种类。根据《证券法》第79条规定,“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06年多项选择第60题)
11.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应当遵循的规定有( )。
A.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B.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
C.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
D.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正确答案:AB
真题解析:本题考在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商业银行法》第19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商业银行法》第22条规定,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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