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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企业法律《综合法律知识》练习题3

发表时间:2015/2/13 12:07: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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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试题《综合法律知识》

1.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是法律的( )作用。

A.指引

B.评价

C.预测

D.教育

1.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察的考点是法律的评价作用。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法律通过评价作用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选择,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因此,法律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则,是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并非评价人的行为的唯一标准,道德规范、社团规章、乡规民俗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对人们的行为有评价作用。但法律的评价作用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法律以社会价值观念及价值观念体系为基础,以法律的规范性、普遍性、统一性、强制性和严格性的标准来评价人们行为,因而其评价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具有客观性;二是法律的评价标准相对于其他评价而言,是国家的一种最低要求。

(2008年单项选择第2题)

2.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B.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包括可为、应为和勿为三种模式

C.法律规范中的假定包括行为主体的条件和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

D.将法律规范的三个构成要素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的现象较为常见

2.正确答案:D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察的考点是法律规范及其结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即假定、处理和制裁。假定又称为行为条件,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部分,它把规范的作用与一定事实状态联系起来,指出在发生何种情况或具备何种条件时,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行为模式便生效,包括行为主体的条件和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处理又称行为模式。根据行为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在立法实践中,将一个逻辑性规范的三个构成因素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中的现象为数极少。

(2008年单项选择第3题)

3.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则应当报请(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3.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效力的裁决。《立法法》第85条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第86 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2007年单项选择第l题)

(2008年单项选择第4题)

4.无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主体是( )。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各委员会

D.30人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4.正确答案是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立法法》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国务院各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内设机构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

(2008年单项选择第5题)

5.下列关于我国法律主体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法律关系主体是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者

B.无国籍人不能成为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

C.国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D.非法人团体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5.正确答案是B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即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和国家。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1)自然人,包括我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2)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3)非法人团体,如集团诉讼的当事人。(4)国家,国家是国际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关系的主体。

(2008年单项选择第6题)

6.根据承担法律责任的身份和名义的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为( )。

A.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B.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C.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D.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

6.正确答案是A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责任的种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法律责任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违法的性质和危害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违宪法律责任;根据承担责任者主观上有无过错,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根据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时的身份和名义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根据承担责任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所谓职务责任是指行为人以公务的身份或名义进行活动而违法时,由其所属的机关和组织来承担的法律责任。所谓个人责任是指行为人以个人的身份或名义进行活动而违法时,由其个人来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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