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总股份为1.5亿股,该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三年内不增资扩股,其后该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关于修改后的章程内容,下列各项违法的有()。
A.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后三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在一年内回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C.公司监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可以转让
D.任何时候公司都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为质押物
答案:BC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除外,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的,收购的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由此,股权激励机制中回购的股份数最多为1.5亿×5%=750万,而1000万已经超出了750万的限制,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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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