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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考点10

发表时间:2015/2/15 9:52: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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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我国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试点工作:从1997年开始至2002年,全国已有15个省(区、市)在136家企业开展了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

(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成效和主要经验

(三)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1、为了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国务院国资委在2004 年工作部署中专门强调要建立“2个机制”即建立防范投资风险的出资人的法律监督机制,建立防范经营风险的所出资企业的内部法律监督机制;搞好“2个结合”,即企业法制建设要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分资人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与依法维护所出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依法进行企业经营管理结合起来。

2、从2004 年开始国务院国资委将率先在中央管理主要负责人的53 户国有特大型企业集团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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