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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特征、资格取得、任职条件
1.企业法律顾问概念: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的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2.企业法律顾问特征:①取得执业资格②企业聘任③内部专业人员
3.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取得
1997年3月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和司法部联合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实行了企业法律顾问准入控制,执业资格制度化,企业法律顾问成为人事部第11个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定了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全国性考试,考试时间每2年一次,规定了6种情形的人可以参加考试。共举行了1998年、2000年、2002年、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六次考试。
2002年人事部颁布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2002年3月5日人发2002年21号文件修改了报名条件。增加了免试规定;将每两年的考试改为每一年一次;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成绩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律顾问任职条件
注意要点是准入制
(1)形式要件:
① 要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② 要由企业聘任;
③ 必须经过注册备案机关的注册备案。
A.2003年3月之前,原国家经贸委是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的管理部门,地方经(贸)委是地方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部门。2003年3月之后,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将原国家经贸委承担的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划入新成立的国务院国资委。随着地方经(贸)委的改革和国资委的成立,原地方企业法律顾问管理体制形成了由经(贸)委或国资委管理的局面。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关于继续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注册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省级国资委或有关省级经贸委(经委)为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的工作机关。
B.企业法律顾问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者应当重新申请办理注册。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办理者,原注册自行失效。
注意:要点是注册机关为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省级国资委或有关省级经贸委。有效期为2年。
例1:练习题
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经( ),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人员。
A.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
B.企业主管部门注册后
C.注册机关注册后
D.股东大会谈论通过后
答案:C
(见《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例2:练习题
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注册有效期为( )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答案:B
(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
(2)实质要件:
应当是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注册管理机关不予注册:
①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 受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③ 受撤职以上行政处分。
例3: 2003年试题
下列人员申请企业法律顾问进行注册时,不予注册的是( )
A.刘某,因经济问题被开除党籍
B.张某,因经济问题被撤销行政职务
C.赵某,因故意犯罪被处1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
D.王某,因过失犯罪被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
答案:B C
(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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