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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参与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
1、按照合同期限不同,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提示:(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4)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例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2008年)
A、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C、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三倍的工资
D、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答案:B
2、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3、协商
协商可以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协商,也可以是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调。协商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经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无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
4、调解。
调解也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调解一定要在调解组织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调解结束。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制作调解书。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5、仲裁。
(1)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如果因为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要在45天内结束。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仲裁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先行裁决与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4)终局裁决主要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如果劳动者接受仲裁结果,就是终局裁决,反之就不是终局裁决。如果劳动者接受仲裁结果,但用人单位不接受的,用人单位可以向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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