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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法律实务真题精选及解析(10)

发表时间:2012/12/28 14:46: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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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备考已经拉开帷幕,为检测考生在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备考中的复习效果,小编特编辑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模拟试题:《企业法律实务》练习题,让您基础更牢固,轻松备考!

(2005年多项选择第38题)

12.企业改制应坚持的原则有( )。

A.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B.依法改制、规范运作

C.保护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D.必须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准

正确答案:AB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企业改制应坚持的原则。企业改制是一项牵涉到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各方面权益的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改制中应坚持以下原则:(1)确保国有资产的不流失;(2)依法进行改制,规范运作;(3)保护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4)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正确答案是ABC。

(2005年多项选择第39题)

13.企业法律顾问在参加企业涉外经济活动中,要特别关注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这些问题包括( )。

A.认真核实外方有关知识产权的效力问题

B.对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C.处理好新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D.请专业律师负责处理有关知识产权问题

正确答案:AB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企业法律顾问在参加企业涉外经济活动中,要特别关注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这一考点在2007年的大纲中已经取消。企业法律顾问在参加企业涉外经济活动中,要特别关注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这些问题包括认真核实外方有关知识产权的效力问题、对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以及处理好新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正确答案是ABC。

(2008年单项选择第5题)

1.甲公司与一公司拟买卖一批检材,双方经多次协商后,未能签订合同,由此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基础是当事人违反( )。

A.履行合同义务

B.先合同义务

C.后合同义务

D.不真正义务

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即缔约过失行为;其主观要件则表现为违反先契约义务债务人的主观的故意或过失。就其根本而言,缔约过错责任是属于过错责任,如果缔约人没有过错,原则上就不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因此,正确答案是B。

(2008年单项选择第6题)

2.甲公司拟在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根据我国合同法对免责条款的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合同中有免责条款,此条款应有效

B.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

C.允许法官推定存在

D.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

正确答案:D

真题解析: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免责条款是当事人约定的,只有免责条款已经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才能具有免责的效力。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的当事人,必须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第二,免责条款具有预先性。只有在责任发生前由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如果在责任产生之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锯协议而减轻或免除责任,则与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第三,免责条款具有明示性。免责条款必须以明示的方式提出,不允许以默示方式做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第四,免责条款具有兔责性。排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的责任,是免责条款的重要功能,因此它具有免责性。根据免责条款限制或排除责任的程序,它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限制责任条款,即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二是免除责任条款,即免除当事人的责任。由于免责条款限制或免除了当事人一方的责任,所以,为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法律对于免责条款有严格限制,比如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下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正确答案是D。

(2008年单项选择第7题)

3.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布料,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了履行日期。乙公司欲提前履行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对提前履行的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对提前履行均有拒绝权

B.债权人的接受行为即表示认可债务人的提前履行

C.事后不可主张债务人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D.法律规定了债务人无条件的提前履行权

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提前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债务的行为。由于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几乎都主张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债务;因此对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履行行为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然而提前履行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法律仍然给予其特殊的对待措施,我国《合同法》第71条对提前履行做出了相关规定,确立了提前履行之规则,其具体内容为:债权人具有提前履行拒绝权。由于提前履行通常被视为不适当履行,所以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的提前履行拒绝权。提前履行拒绝权是指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提前履行请求的否认并有权拒绝接收其给付的行为。债务人的提前履行权。虽然债权人拒绝提前履行权原则上法律许可存在,但为了维护合同的均衡机制,同时照顾到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的提前履行都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更何况债务人的提前履行有时可以为债权人带来期限利益,所以法律同时规定了债务人有条件的提前履行权,即如果提前履行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提前履行。从法理的角度看,债权人的接受行为即表示认可债务人的提前履行,事后不可主张债务人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这种额外费用是否属于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法律上并未明确。从法律不加区别的规定看,应当不具有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性质。因此,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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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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