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民商辅导:哪些情形视同工伤

发表时间:2012/11/6 14:37: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中国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帮您备战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校结合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用书考纲内容,特编辑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科目经济民商法》知识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文章: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民商法考试点汇总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辅导:民法通则汇总三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辅导:民法通则汇总二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辅导:民法通则汇总一

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汇总

更多关注: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  合格标准  考试培训  考试用书   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