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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法律制度

发表时间:2014/12/19 14:15: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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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后续监管:

联合年检: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的,应按规定于每年4月1 日至6月15日为其境外企业参加联合年检。对年检结果按一等次、二等次、三等次进行分级。年检结果为一级的,可优先享受国家关于境外投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有关部门在其外汇、海关、税收、人员出入境等方面优先办理手续。年检结果为二级的,不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年检结果为三级的,不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并给予投资主体1年的整改期,如下年的年检结果仍为三级,则投资主体1年内不得从事新的境外投资活动。综合绩效评价:省级商务部门及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于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所属企业的境外投资,按服务贸易类、制造业类和资源开发类三个类别进行综合绩效评价。

境外投资的风险保障和优惠措施:

1.境外投资的风险保障

境外投资风险保障机制主要支持下列境外投资:能弥补国内资源相对不足的境外资源开发类;能带动国内技术、产品、设备等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境外生产型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能利用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的境外研发中心项目;能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开拓国际市场的境外企业收购和兼并项目。

2.优惠措施

境外投资风险防范:

海外投资主要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文化风险和法律风险。

政治风险包括政策变动风险、歧视性干预风险、恐怖袭击风险、国有化风险和战争动乱风险。政治风险的防范措施有:树立双赢和多赢的理念;做好投资前的铺垫;掌握跨国投资策略;遵守东道国法律和社会规范;对政治风险进行保险;利用外交部的服务;政府加强监管;利用双边和多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商业风险包括供应链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研发风险、汇率风险。文化风险包括沟通风险、管理风险、商务惯例与禁忌风险。法律风险包括交易执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交易风险)和交易完成后的法律风险(运营风险)。

境外投资后续监管:

联合年检: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的,应按规定于每年4月1 日至6月15日为其境外企业参加联合年检。对年检结果按一等次、二等次、三等次进行分级。年检结果为一级的,可优先享受国家关于境外投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有关部门在其外汇、海关、税收、人员出入境等方面优先办理手续。年检结果为二级的,不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年检结果为三级的,不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并给予投资主体1年的整改期,如下年的年检结果仍为三级,则投资主体1年内不得从事新的境外投资活动。综合绩效评价:省级商务部门及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于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所属企业的境外投资,按服务贸易类、制造业类和资源开发类三个类别进行综合绩效评价。

境外投资的风险保障和优惠措施:

1.境外投资的风险保障

境外投资风险保障机制主要支持下列境外投资:能弥补国内资源相对不足的境外资源开发类;能带动国内技术、产品、设备等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境外生产型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能利用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的境外研发中心项目;能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开拓国际市场的境外企业收购和兼并项目。

2.优惠措施

境外投资风险防范:

海外投资主要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文化风险和法律风险。

政治风险包括政策变动风险、歧视性干预风险、恐怖袭击风险、国有化风险和战争动乱风险。政治风险的防范措施有:树立双赢和多赢的理念;做好投资前的铺垫;掌握跨国投资策略;遵守东道国法律和社会规范;对政治风险进行保险;利用外交部的服务;政府加强监管;利用双边和多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商业风险包括供应链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研发风险、汇率风险。文化风险包括沟通风险、管理风险、商务惯例与禁忌风险。法律风险包括交易执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交易风险)和交易完成后的法律风险(运营风险)。


(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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