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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考点8

发表时间:2015/2/12 10:25: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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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一、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特征

(一)企业总法律顾问概念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直接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全面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的内部高级管理人员。

(二)企业总法律顾问的特征

第一,层次高

第二,要求严

第三,职权重

第四,责任大

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和地位

(一)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

(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

三、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

第一,标志着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逐步走上成熟的标志

第二,有利于完善整个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第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第四,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第五,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四、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原则

(1)企业自主规范的原则。

(2)从严约束国有企业的原则。

(3)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则。

(4)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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