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11/8 9:48:22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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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权【掌握】
(一)代理权滥用的禁止
代理权滥用的类型:
1.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为法律行为。
2.双方代理(同时代理):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为(同一)法律行为。
3.恶意串通。指代理人与第三人进行恶意通谋,双方获利而使被代理人受损的行为。
(二)代理关系的消灭
委托代理消灭的原因 |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消灭原 |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注意:被代理人死亡的,代理关系也应当终止,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之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 |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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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