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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知识点43

发表时间:2013/12/4 9:41: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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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为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有所帮助,更好地掌握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第七章 自然资源法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第二节 环境保护法

一、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一)环境保护法概述

1.环境与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经济建没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3)公众参与原则。

(4)污染者付费(负担)原则。

(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

我国中央一级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分为三种类型,即综合性环境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和专门性环境监督管理机构。

(三)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3)限期治理制度。

(4)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5)征收排污费制度。

(6)环境标准制度。

(四)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1)环境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是一一种无过错责任。

(2)环境行政责任。

(3)环境刑事责任。

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概述

它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但是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该法。

(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原则

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3.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4.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提高生活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三、大气污染防治法

我国对大气污染的防治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还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有关法规、规章,构成完整的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五、水污染防治法

六、其他环境保护法

(一)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三)清洁生产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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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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