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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试题练习13

发表时间:2014/1/15 10:58: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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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仓储合同中订立的下列免责条款,属于无效的是( )。

A.因故意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

B.因一般过失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

C.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

D.因一般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8.实用新型是指对( )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A.产品的形状

B.产品的构造

C.产品形状与构造的结合

D.产品的图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实用新型的概念。根据《专利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9.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 )。

A.盗窃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B.以利诱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C.诋毁他人的商业秘密

D.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0.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不是法人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不设董事会

C.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总经理应由中国公民担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中外合营企业的主要规定。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中外合作企业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形式;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或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合作企业设总经理1人,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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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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