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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民商法》知识点15

发表时间:2013/12/9 9:26: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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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为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民商法》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有所帮助,更好地掌握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第三节 公司股东的股东权

一、股东权的含义

股东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二、股东权的分类

1.自益权与共益权

这是股东权最重要、最基本的分类。自益权是股东为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共益权是股东为自己利益同时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资产权与管理权

以股东权的内容为标准,股东权分为资产权与管理权。

3.固有权与非固有权

以股东权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将股东权分为固有权与非固有权。

4.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

以股东权的行使方式为标准,可以将股东权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三、股东权的内容

主要包括:①公司股利的分配权;

②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③股权的转让权;

④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⑤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⑥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出席权、表决权;

⑦临时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开请求权;

⑧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权;

⑨股东大会的提案权;

⑩公司资料的查阅权;

(11)股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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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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