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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管理知识:劳动合同管理复习3

发表时间:2013/5/16 14:40: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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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定于10月19、20日进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科目企业管理知识》备考重点,希望考生对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课程有更好的理解和掌握!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

①预告辞职。不管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

此外,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即时辞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导致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①即时解雇。是在劳动者有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事先通知即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为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预告解雇。指在非因劳动者个人过错导致其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③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在破产重整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大规模解雇劳动者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裁员是指在特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特定情形”是指裁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裁员的程序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将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裁减人员的时候,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④预告解雇和经济性裁员的限制。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者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2.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主要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3.经济补偿金

(1)支付情形

原则上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都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外情形主要有:①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②有用人单位无过错时劳动者行使预告辞职权而单位方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有过失而单方即进解除劳动合同;④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⑤因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2)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但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支付时间

4.违法处理

5.附随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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