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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知识点37

发表时间:2013/12/4 9:41: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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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为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有所帮助,更好地掌握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第六章刑事诉讼法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五、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六、审判公开原则

审判公开原则有四种例外情况: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3)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4)当事人提出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八、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九、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十、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十一、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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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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