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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实务巩固练习26

发表时间:2014/3/12 9:26: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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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实务巩固练习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涉及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对证据质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主动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无须双方质证

B.案件中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证据的,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的证据,在法庭调查时,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否则法庭不再组织质证。

D.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质证规则。质证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采用询问、辨认、质疑、辩驳等核实方式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辩的活动。A选项(法院主动调取的证据无须双方质证,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是错误的,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应视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因此,法院调取的证据也需要经过质证,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选项B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48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选项C错误,根据有关学理解释,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前要求提交在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交的证据,如果是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迟延举证,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的,法庭可视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决定不延期审理而径行审判的,应当对新证据记录在卷。因此,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的证据,在法庭调查时又提出的,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在下一次开庭时重新组织质证;也可以直接径行审判,只是将该新证据记录在卷。选项D正确,因为根据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7条规定:“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规定与D项的表述完全一致。综上,正确答案为BD。

2东方医疗器械研究所经过多年研究,开发研制出一种频谱治疗仪并取得了专利权。后来,该研究所发现市场上大量销售由南海仪器公司生产的频谱治疗仪的主要技术性能很类似于自己的专利产品,研究所认为仪器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此时,如不及时制止仪器公司的行为,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研究所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 )。

A.证据交换

B.责令停止仪器公司有关行为的措施

C.财产保全的措施

D.先予执行的措施

【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的保全措施。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6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无论是行为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都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申请。因此,在本案中,研究所如有证据证明南海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自己的专利权,如不及时制止对方行为,将会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向法院请求责令对方停止有关行为或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BC是正确答案。A(证据交换)属于庭审前的证据确认规则;D(先予执行)适用于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而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适用范围仅限于:一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包括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本题正确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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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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