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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法律硕士考试《法理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发表时间:2015/5/8 17:24:1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三、简答题(本题8分)

简述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内国家监督的内容

〔答案要点〕法律监督体系是一个由国家各种形式的法律监督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系统。受具体国情的影响,世界各国的法律监督体系的特点各不相同。依照监督主体的不同,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由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系统构成。国家监督是以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为主体,以国家的名义,依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主体的监督。这种监督在国家监督乃至全部法律监督中都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其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效力。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立法监督和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立法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对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及其结果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3)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是以国家司法机关为主体进行的监督。在我国,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审判机关的法律监督两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被称为检察监督,这种监督是一种专门的法律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称为审判监督,审判监督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审判机关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即依照审判监督权限和程序对具体审判活动及其裁决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另一方面,对外监督,是依照诉讼程序对本系统外的其他国家机关行为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4)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以行政机关为监督主体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其监督的客体和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监督、对社会组织和公民行为的合法性的监督。其中监督的重点是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国家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机关的法律监督。

四、分析题:(本题10分)

结合给定的材料,分析法律的分类以及不同作用之间的相互关系

材料一:

《管子. 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力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材料二: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私有制社会中政府的职时皆指出:“政府的监督劳

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个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

材料三: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

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

〔答案要点〕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发生的影响。一

切社会法律的用都可以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之分;法律的规范作用是从法律的

特征角度出发来解释的法律作用,而法律的社会作用是从法律的本质和目的这一

角度出发来解释的法律的作用。

(2)法律的规范作用和法律的社会作用是相辅相成的,它们之间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律的社会作用是目的;材料1实际上涉及到了法律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我们可以理解为:法律是通过发挥其“令人知事”和“规矩绳墨”等规范作用来实现其“兴功惧暴”和“定分止争”的社会目的。

(3)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表明,在阶绷寸立社会中,法律的社会作用又可以分为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两个方面,“执行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是指法律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而“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公共事务”是指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4)材料3表明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两种作用虽有区别,但是在

本质上并不矛盾,法律只有在很好地执行了社会公共事务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维持阶级统治的目的。

五、论述题:(本题15分)

联系我国实际,试从立法、执法和司法角度沦述权利保障的法治原则及

其意义。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富规范、流畅

〔答案要点〕

法治社会中,权利保障原则具有重要意义,法治的目的之一就是保障公民

的权利,没有权利保障就没有法治。在国家法治保障的原则中,权利保障原则的主要内容:①尊重和保障人权:如生存权、自由权、财产权或者政治权利、经济文化、文化权利等。从一定意义上说,法治的根本价值目标是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公民自由意识和能力的提高。通过法治而保障人权,是人的自由发展历程中的重要环节。对国家权力的法律限制本身就是对人权的有力保障。法律至上的最终目标是为人的权利和自由而服务。

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依法平等地保护权利和依法平等地追究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现代法治原则首先要求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即在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对一切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平等保护,对一切义务主体的平等保护,对违法行为平等地追究法律责任,不承认任何的法外特权。其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要求在立法上平等地分配社会资源。此外,平等还指尊重社会主体的多元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消除歧视和偏见。③权利义务一致:即公民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在立法活动中,贯彻权利保障原则是立法良善的表现,也是法治的前提。在政府执法活动中,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执行权利保障原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在司法活动中,贯彻权利保障原则,切实保障人权是法治的重要保证。

(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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