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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考试种类

发表时间:2015/5/8 16:55: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第一种是法律硕士(非法学)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135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的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100分)、外语(100分)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150分)和综合课(150分)实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不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种是法律硕士(法学)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135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考试科目也为四门:具体内容与法律硕士(非法学)相同;考试大纲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录取类别与法律硕士(非法学)相同,学习方式有全日制(二年)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三种是参加每年十月份全国135所高校联考的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即"五部委法硕"),招生对象为具有法律或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的法律实践部门在职人员;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语、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考试大纲》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录取后全部是委托培养,采取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等多种方式学习,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

(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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