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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财务会计报告大纲四

发表时间:2014/4/6 14:36: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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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财务会计报告大纲四

  三、关联方披露

  (一)关联方及其判断

  1.关联方的定义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则指有关联的各方之间的关系。其中,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该企业的母公司。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3.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责任编辑: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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