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控制制度十六

发表时间:2014/4/6 14:36: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控制制度十六

  10.存货控制

  (1)岗位分工控制

  ①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②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存货的采购、验收与付款;存货的保管与清查;存货的销售与收款;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存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存货的全过程业务。

  (2)授权批准控制

  ①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人的权限、责任。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②明确经办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存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③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存货业务。

  ④制定存货业务流程,明确存货的取得、验收与入库,仓储与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

 

(责任编辑:vstara)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