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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案例分析十

发表时间:2012/1/14 11:26: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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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案例分析 十

案例分析

甲公司于2010年7月1日,与境外的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于2011年的1月31日,以每吨6 000美元的价格购入50吨的橄榄油,合同总价款为30万元。甲公司为了规避购入橄榄油的外汇风险,于当天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项7个月到期的远期外汇合同,约定1美元=6.79人民币,合同金额30万美元。2011年1月31日,甲公司以净额的方式结算了这项远期外汇合同并且购入了橄榄油。假定:

(1)2010年12月31日1个月期的美元对人民币的远期汇率,1美元=6.75人民币,人民币的市场率6%;

(2)2011年1月30日,美元对人民币的即期汇率1美元=6.70人民币;

(3)该套期符合运用套期保值会计的各项条件;

(4)不考虑相关增值税的税费。

甲公司对上述业务作了如下的认定和会计处理:

(1)将该项套期划分为现金流量套期;中 华 考 试 网

(2)2010年7月1日,未做账务处理,将套期保值进行表外登记。

(3)将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了当期损益;

(4)将套期工具利得和损失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了所有者权益。

要求:指出甲公司对上述认定和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正确。理由:对于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套期,既可以作为公允价值套期,也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

(2)正确。理由:2010年7月1日,远期外汇合约没有公允价值,不做会计处理,仅作表外登记。

(3)不正确。理由: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方法下,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4)不正确。理由: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方法下,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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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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