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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会考评结合试点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试卷九

发表时间:2014/3/20 18: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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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会考评结合试点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试卷九
 案例分析题六(本题10分)

  乙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士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2001年至2004年发生的有关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2001年6月5日,乙公司与D公司、某信用社签定贷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D公司自该信用社取得27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5%,期限为2 年;贷款到期,如果D公司无力以货币资金尝付,可先以拥有的部分房产尝付,不足部分由乙公司代为偿还。2003年6月4日,该项贷款到期,但D公司由于严重违规经营已被有关部门查封,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濒临破产,无法向信用社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为此,信用社要求乙公司履行担任责任。乙公司认为,其担保责任仅限于D公司以房产尝付后的剩余部分,在D公司没有先尝付的情况下,不应履行担保责任。

  2003年8月8日,信用社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代D公司尝付贷款本金和贷款期间的利息共计2970万元。乙公司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后认为,法院很可能判定本公司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在扣除D公司相应房产的价值后,预计赔偿金额为2000万元。至乙公司2003年年报批准对外报出时,当地人民法院对信用社提起的诉讼尚未做出判决。

  乙公司就上述事项仅在2003年年报会计报表附录中作了披露。

  (2)2003年11月10日,乙公司获知E公司已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因是乙公司侵犯了E公司的专利技术。E公司要求法院判令乙公司立即停止涉及该专利技术产品的生产,支付专利技术费500万元,并在相关行业报刊上刊登道歉公告。乙公司经向有关方面咨询,认为其行为可能构成侵权,遂于 2003年12月16日停止该专利技术产品。并与E公司协商,双方同意通过法院调节其他事宜。

  调节过程中,E公司同意乙公司提出的不在行业报刊上刊登道歉公告的请求,但坚持要乙公司赔偿500万元,乙公司对此持有异议,认为其运用该专利技术的时间较短,按照行业惯例,500万元的专利技术费太高,在编制2003年年报时,乙公司咨询法律顾问后认为,最终的调节结果很可能需要向E公司支付专利技术费300万元,至乙公司2003年年报批准对外报出时,有关调整仍在进行中。

  乙公司就上述事项仅在2003年年报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来源:-高级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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