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
企业改组上市、申请发行股票,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意,可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1)申请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定条件。★
①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②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 000万元。
③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在《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④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 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 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⑤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股票发行的主要环节。
①聘请一家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作为辅导机构,签订辅导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驻当地的派出机构备案,辅导期间每两个月向派出机构报送一次辅导报告。
②辅导满一年后,由辅导机构申请,中国证监会驻当地的派出机构对公司的改制运行情况及辅导效果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③经中国证监会驻当地的派出机构调查合格后,主承销商可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并报送公司的申请文件。
(3)上报申请文件的具体内容。
①招股说明书及摘要。
②发行公告。
③主承销商推荐文件,包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推荐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核查意见;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等。
④发行人律师的意见,包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⑤发行申请及授权文件,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在申报时和核准前,发行人全体董事和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注册会计师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发行人律师、注册会计师以及从事资产评估、验资等专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无异议的同意书等。
⑥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文件,包括: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股东大会的决议;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发行人全体董事签字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⑦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文件及章程,包括:批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文件;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大会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等。
⑧发行方案及发行定价分析报告,包括:发行方案;股票发行定价分析报告。
⑨其他相关文件。
(4)申请股票发行上市的具体步骤。
(责任编辑: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