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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跟单员考试基础理论辅导资料(2)

发表时间:2011/9/27 14:22: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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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跟单员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跟单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跟单员考试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

三、商品的数量

1、约定数量条款的意义

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它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

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受到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2、数量的计算

(1)按重量计算

(2)按容积计算

(3)按个数计算

(4)按长度计算

(5)按面积计算

(6)按体积计算

3、重量的计算方法

(1)按毛重(gross weight)计算

毛重= 净重+皮重(包装的重量)

实例: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

(2)按净重(net weight) 计算

净重=毛重 — 皮重

(3)公量

(4)理论重量

1、数量条款

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就是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卖方交货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的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about 用于涉及信用证金额、货物数量或单价时,可解释为允许有10%的增减。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即使信用证没有规定溢短装条款, 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前提下,对于那些以长度、体积、容积、重量单来表示商品数量的,可有5%的增减幅度。

四、商品的包装

1、商品包装的种类:

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

2、包装的标志

包装标志是指在商品外包装上印刷的简单图形和文字。

1)运输标志,也称为唛头,是一种识别标志,由一个简单和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应包括四项内容:

ü 收货人或买方的名称或简称;

ü 参照号码;

ü 目的地;

ü 件数号码。

以上的内容刷在包装箱的两个对称面上,叫“正唛”。(MAIN MARK)而另外两个对称面刷体积、毛重/净重等内容,叫“侧唛”(SIDE MARK)

G.W.25 KGS

N.W.23KGS

MENS:58×45×38CM

2)指示性标志

定义:是根据商品的特性,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商品,在搬运装卸操作和存放保管条件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用图形或文字表示的标志。

3)警告性标志

定义:是指在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物质的运输包装上用图形或文字表示各种危险品的标志。

4)产地标志

定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无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主要用于一些尚待进一步加工的半制成品。

注意:除非另有约定,采用定牌和无牌时,在我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均须标明“中国制造”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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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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