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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跟单员考试综合辅导资料(3)

发表时间:2011/9/26 11:43: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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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跟单员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跟单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跟单员考试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进口业务的后期管理

一、进口货物入库、出库

进口货物人库后,跟单员要定期到仓库查库,以确保货物存放完好。

为控制经营风险,一般情况下对于进口货物的出库提货,要求是款到发货。买方一次性付款,一次性提货;买方部分付款,部分提货;保证金作最后一笔货款。

每笔提货数量由跟单员提出,财务人员审核资金收妥情况进行签字确认,经过经理签字后同意发货。跟单员方可开出库提单通知仓库及提货人。

二、进口外汇核销

要求进口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携带进口单据到外管局办理外汇核销手续,杜绝各种形式的套汇、逃汇、骗汇等违法犯罪行为。进口外汇核销的主要单据如下:

(1)进口付汇核销单(银行退回的第二联);

(2)进口付汇备案表;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账通知单;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如合同、发票等)。

三、进口出险、发生质量争议的索赔、理赔

l.索赔依据。索赔时应提交索赔清单和有关单据(如商业发票、清洁提单、装箱单/重量单等)。在向出口商索赔时,应提交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承运人索赔时,应提交理货报告和货损货差证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除上述各项证明外,还应附加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索赔金额。合理计算索赔金额,索赔金额应包含货物的价值、为了弥补(处理)损失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如检验费、仓租、利息等)。

3.索赔对象。一般而言,索赔的对象主要有出口商、承运人、保险公司等。

4.索赔期限。向出口商索赔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之内提出。按《公约》规定,买方行使索赔期限自其收到货物之日起不超过两年;向船公司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交货后一年之内;向保险公司提出海运货损索赔的期限,则为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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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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