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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跟单员考试基础理论考点辅导(9)

发表时间:2011/10/31 16:27: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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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跟单员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跟单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跟单员考试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十六章 国际贸易结算票据和结算方式

一、国际贸易结算票据

(一)汇票

汇票是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的无条件书面命令,要求受票人见票时或于未来某一规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将一定金额的款项支付给某一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

1.汇票的要项

(1)“汇票”字样(Bill of Exchange)。

(2)无条件支付的命令(An Unconditional Order to Pa州若使用请求的语气或在汇票上记载付款条件,则汇票无效。

(3)出票人签章(Signature of the Drawer)。

(4)受票人名称(Name of the Drawee):也称为付款人,是指接受支付命令的人。往往以"To...”开头。

(5)收款人名称(Name of Payee):收款人是汇票出票时记载的债权人。也称为汇票的抬头,有记名抬头或指示性抬头、限制性抬头和来人抬头三种表示方式。

以下是其常见的三种表示法:

Pay to A Company;

ZPay to the order of A Company;

ZPay to A Company or order。

(6)确定的金额(A Sum Certain in Money):包括大写金额(Amount in Words)和小写金额(Amount_in Figure)。中国《票据法》规定,大刁、写金额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丁若有利息条款则必须规定利率,否则该利息条款无效,而汇票本身有效。

(7)出票日期(Date of Issuance)。

(8)付款“期(Date of Payment):汇票的付款期限分为“p期与远期。其中远期又分为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和在其他事件发生后定期付款四种。

①即期也叫见票即付,英文表示为at sight或on demand等。以下是其常见的四种表示法:

On demand pay...即期支付

At sight pay...见票即付

On presentation pay...提示即付……

Pay…付•一(当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时,视为见票即付)

②定日付款(at a fixed future date)

例如:On December 1,2008。

③出票后定期付款(at a fixed period after date)

例如:At 30 days after date。

④见票后定期付款(at a fixed period after sight)

例如:At 2 months after sight.

⑤在其他事件发生后定期付款(at a fixed period after occurrence of a specified event)

最常见的是“提单日/交单日后定期付款”的情况,例如:

At 60 days after B/L date,March 8,2006。

At 1 month after the date of presentation。

(6)出票地点和付款地点(Place of Issuance and Place of Payment)。

2.汇票的票据行为

(1)出票(Issue):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汇票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是主票据行为。

(2)背书(Endorsement):背书是指有关当事人在汇票背面记载有关事项、签字并交付给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背书行为的适用范围是指示性抬头的汇票,不适用于限制性抬头和来人抬头汇票。中国《票据法》规定:不允许汇票作空白背书;同时还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但背书行为本身有效,即该汇票权利转让仍然有效。

(3)提示(Presentation):提示是指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包括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

(4)承兑(Acceptance):承兑是指经持票人提示,付款人承诺按出票人指示支付票款的行为。承兑包括普通承兑和限制性承兑。

(5)付款(Payment):付款是指由持票人提示,付款人或担当付款人支付票款以消除票据关系的行为。当付款人付足全部票款后,票据上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也即结束。

(6)拒付(Dishonor):拒付也称退票,即当汇票作提示承兑时,被拒绝或未能获得承兑;无须承兑或已获承兑的汇票未在到期时获得付款。拒付时,持票人必须按规定向前手作拒付通知。

(7)追索(Recourse):追索是指持票人在汇票遭拒付时对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承兑人和其他有关债务人行使请求偿还的行为。

(8)保证(Guarantee/Aval):保证是指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行为所发生的债务予以担保的附属票据行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所负的责任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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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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