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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员考试基础理论辅导:国际货物运输

发表时间:2016/4/6 10:46: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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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

(一)国际货物运输的基本概念

1.国际货物运输的含义和特点

(1)含义

国际货物运输是指在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包括国际贸易物资运输和国际非贸易物资(如展览品、援外物资、行李物品等)运输。

(2)特点

国际货物运输具有国际性、危险性和电子化三个主要特点。

2.运输方式(Mode of Transportation)

3.装运条款(Terms of Shipment)

(1)装运期和最后装运期(Shipment Date and Last Shipment Date)

装运期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将货物装入承运人指定的集装器,并在自行完成出口报检报验、报关放行手续后,按承运人规定时间内交货到规定的地点等待装船或装飞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货物并装上运输工具及签发装运单据给托运人,这份装运单据上签发的日期就是装运日期。

货物出口人在托运单上填制的最后装运日期,一般早于或等于实际运输工具的起航日期。其中,以填制的最后装运日“早于”运输工具起航日为好。

(2)装运港和卸货港(Port of Loading and Port of Discharge)

为了便于卖方根据货源情况和实际装运需要,通常由卖方提出装运港或起运地;为了便于买方清关和接受或转售货物的实际提货需要,通常由买方提出卸货港或指运地。

(3)分批装运和转运(Partial Shipment and Transhipment)

凡一笔成交数量较大的货物,分若干批次,以不同的航次、班次、车次的装运称为分批装运。但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的多次装运的货物,即使提单显示不同的装运日期、不同的装运港或不同的提单号,都不能视作分批装运。

(4)装运通知(Advice of Shipment)

装运通知在合同中被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促使买卖双方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货衔接工作。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在FOB条件下,一般卖方应在约定装运期前20天,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将预计货物备妥时间通知买方,以便买方预先安排船或指定货运代理或安排预定舱位等。在CIF、CFR条件下,一般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后,当天发装运通知给收货人,发送内容包括:合同号、货物品名、件数、重量、发票金额、船名航次、提单号、箱封号、装船日期、飞机航班、舱单等,发送方法包括以传真、电子邮件、网络发送、电传等。这样买方在货到港前的可以作好接货准备,包括进口文件的准备、货款准备、进口清关准备,使货到达后及时提取。

(5)货运单证和装运单证(Shipping Documents)

常见的货运单证有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海运托运单、空运托运单、海运装货单、集装箱场站收据、配舱回单、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舱单、提单、空运单、分拨单、到货通知、提货单、司机纸等。货运单证是国际货物运输乃至国际商务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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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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