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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城市规划师《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之整体规划方法论6

发表时间:2013/8/9 15:51: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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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备考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考试,中大网校编辑特别整理了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科目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历年考试的重点,以备迎接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

(四)部门与地域的结合

是指高度集中的、强有力的各专业部门,各自有一套自下而上的垂直联系的机构,掌管某一领域的计划与建设,例如,交通和铁道部、工业部和农业部等等。每一个城市都设置这些专业部门来主管各种市政设施的建设,并在城市这一地域上相互配合或以整体布局为前提进行综合、调整,以确定各专业部门的规划和设计。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条条结合和条块结合。

条条结合在当前的规划深化过程中,是要注意加强的。在城市规划工作中,条条的矛盾尤其明显。例如,在狭窄的管线走廊或各种交叉路口,必须对各种管道的走向、位置、标高以及各种井孔的位置进行管网综合规划,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设计及施工。但实际情况往往与此相反。各种管线自行埋设,最后矛盾产生了,规划部门再来解决矛盾。这种情况常常出现,不但造成了浪费,而且也使条条之间的关系紧张。有些城市至今还没有一套新的体制来保证管网综合工作顺利进行。这是和改革的形势相悖的。

经验证明,部门之间做到在规划方面的整体结合是相当困难的,因为有时要牺牲某些专业部门的局部利益。条条和地块之间的结合尤为重要,但是困难也最多。因此,区域规划工作人员面临的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将部门的规划与地域空间范围内的规划结合起来。这就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和合理的体制来保证。

上级部门的规划专家往往并不了解各城市和地方的情况,他们只是从工程技术或专业的角度出发作出计划,而这些计划往往又作为一种指令,要求下级服从执行,往往造成与实际情况和规划设想不相符合的情况。因此,在规划一开始,国家、区域和城市之间不应有严格的等级限制,不是上级向下级发号施令的关系,而应在三者之间加强对话,互相交换意见,特别是在区域规划部门发现条块矛盾时,应向上级、中央或各部提出修改某些部门规划的意见,如果这些意见是正确的,就要求部门改变他们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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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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