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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城市规划师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点解析7

发表时间:2014/7/24 14:37:1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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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10月18、19日。中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网特别整理2014年城市规划师考试科目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点供大家参考,预祝你2014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旗开得胜!

制定《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

制定《城乡规划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依靠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实现我国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而推动我国整个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城乡的建设和协调发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城乡规划涉及很多领域,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在新的形势下,以城市论城市、以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和时代的要求,必须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加强统一的城市与乡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强化城乡规划的有效调控、引导、综合、协调职能,才能保证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建设遵循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发展和协调运转。制定《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就在于与时俱进,通过新立法来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进一步确立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使各级政府能够对城乡发展建设更加有效地依法行使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健康发展。

立法

一、立法指导思想

制定《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思想是: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确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和严格的规划实施制度,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促进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

二、立法背景

《城乡规划法》是由建设部起草的。它总结了1990年4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规划法》和199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实施经验,结合我国城镇化发展战略实行以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城乡规划管理遇到的一些新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形成《城乡规划法(修订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

国务院法制办收到《城市规划法(修订送审稿)》后,反复征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和北京、上海等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意见,到陕西、江苏、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进行调研,并专门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会。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建设部和有关部门多次进行研究、论证、协调、修改,并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对有关内容作了补充、完善,形成了《城乡规划法 (草案)》,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2007年4月2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城乡规划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等单位征求意见,法律、财经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还到一些地方调研,并就有关问题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反复研究。2007年8月10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8月21日再次审议后,8月24日将修改情况提交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之后,法制、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进一步修改草案,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9月27日和10月22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审议。经常务会两次审议修改,认为比较成熟,于2007年10月24日将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会议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交本次会议表决通过。法制委员会10月25日召开会议,再次逐条审议和进行修改,10月27日会议对建议表决稿进行审议,于10月28日通过并公布。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内容

1.城市规划的编制标准

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实施以及《城乡规划编制办法》的修订,各种类型的规划编制程序和内容都已经有了基本的规定。但是缺乏具体编制方法的指导,如基础资料的收集,分析评价的方法等,因此,规划编制规程是标准体系中有待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

2.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规划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城市机动化的发展,我国的城市交通正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为了适应城市交通迅速发展的需要,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矛盾,大中城市开始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并逐步完善综合交通系统和建设新的交通设施,主要表现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展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开始实施,部分城市开始建设地面快速公交线路;城市中各类停车设施、加油(气)站的规划建设面临新的需求;城市交通工程中,开始重视城市客运换乘枢纽的地位和作用;人行系统、自行车交通系统已经成为我国城市交通规划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城市交通已经成为城乡规划行业中发展最快,技术内容迅速拓展的领域。

3.城市专项工程规划

它涵盖了给水、排水、供电、通信、供热、燃气、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防洪、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人防、消防、抗震防灾等诸多专业。这些专业中,有的历史比较悠久,有的则在近年才逐步出现。城乡规划中,专项工程规划的内容也是根据城市的发展变化逐步增加的,随着城市发展,抵御自然灾害和环保问题的日益突出,城市的防灾规划和环保规划,成为城市工程规划中的重要内容就是必然的了。

4.城市历史文化保护

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是近年来城市规划设计工作中日益受到重视的内容,由于目前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2005年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中,较好地解决了相关的技术问题,但是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出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施行,还需要将相关的内容逐步纳入标准规范体系中,使其进一步得到充实和完善。

5.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与融人城市中的风景园林概念的提出,使过去的城市绿化系统的概念,随着社会生活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研究绿地在城市中的作用,通过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中各类园林绿地的布局和规模,而区域风景和景观规划等概念是在城乡规划区范围内,从生态、游憩和审美出发,从保存自然景观和协调城乡发展的目标出发,对风景区、修养胜地、自然保护区、防护绿地建设区进行系统规划。这些概念的发展是目前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发展趋势,将其纳入新的技术标准体系中,是应予考虑的问题。

6,村镇规划

由于多年来我国偏重城市建设,忽略村镇建设,村镇建设呈自发和随意状态。表现为:缺乏科学规划,农村面貌依旧,基础设施滞后,建筑材料陈旧,技术力量薄弱,更无法规、标准等技术立法工作。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带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大发展,近年来,中央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构想,《城乡规划法》也已经取代了《城市规划法》,村镇规划的标准规范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为了配合一些重要的通用标准能够更加具有可操作和可实施性,专用标准的范围还可以进一步扩展。例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涉及人民生活的基本安全、卫生要求,是落实国家住宅产业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其中关于建筑日照计算、既有居住区改造的问题还缺乏详细的技术规定,有待专用标准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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