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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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城市规划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压站地下管线进行建设。新建的车棚侵犯了住户采光、通风、通行的基本合法权益,而自行车棚压地下管线,又违反了城市规划法。人民法院可以责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此车棚进行立案调查。
最初物业管理部门在提出建车棚的申请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应该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与城市设施进行认真审核,合格后方可核发规划许可证,显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因此被告有物业管理部门变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法院有权做出撤销原批准的许可证的决定,并责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此事,并限期拆除自行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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